第一百八十二章 国有其孤(1 / 6)
关乎奚孟府有一桩隐秘,几乎从来不会有人公开讨论。
但此刻身在宝华宫里的,都是夏国最高层,自然都是知晓的……
奚孟府当年出生的时候,脚有六趾,被他的亲生父母视为畸形怪物,直接扔进了河里。
正好被一个船家救起。
那船家是个鳏夫,一辈子独自在船上过活,也不计较什么闲言碎语,便收养了他。
可惜好景不长,在他长到七岁的时候。
有一天叫船上的客人看到了他的六趾,以为是妖怪血脉,要将他绑了去喂凶兽。
船家来拦,竟被活活打死。
他趁乱跳到河里逃走,然后跑去报了官。。。
打死船家的人说自己是为除妖,庇护妖族的人死不足惜。
那时候还叫奚三儿的孩子,把自己在堂上脱得赤条条的,问在场那些大人,自己哪里是妖?
那个官儿倒是个明理的,判了那杀人者一个明正典刑。
可怎么处理奚三儿,却是犯了难。
船家已经没了。
千辛万苦寻到他的生父,可对方坚决不承认自己生了这么个东西。
那官儿没法子,便自己养了这孩子,算是收个家仆。
但这日子也没有过多久。
等到奚三儿九岁的时候……县衙失火,那官儿一家都被烧死。
独独这个奚三儿当时在外采买,逃过一劫。
有人说他是天煞灾星,所有与他亲近的人都不得好死。有人说那官儿一家就是他烧死的,他心中藏着恨呢,不想做家仆,想要做那个官员的儿子……
有人抓了他问罪,但怎么也查不出罪证来,只好放掉。
就这样他再一次没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