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救六国者必菲菲,蒙恬初献蒙恬笔 下(1 / 3)
“刚才大王说:‘竹下有毛’,或者称为‘毛筆’更适合!”蒙恬有些推迟,毕竟筆这东西之前就有,只是自己改善了而已。
“哎……,‘毛筆’虽然也行,但是无法体现你蒙恬的功劳,所以还是应该称为‘蒙恬筆’。”
“臣不敢居功,大王还记得当初在宗圣宫?”蒙恬问道。
秦王政脑子想了一下,便明白了,笑道:“你就是因为那次?”
“是的,刻笔之利可以伤人,笔头为硬物也能夺人性命,所以,臣就想要用柔软之物替代,一直不得其法!”蒙恬一直在思索。
“这倒是,那你如何想到的呢?”秦王政明白了,这蒙恬的想法很简单,以后就没有任何笔可以伤害自己了,因为笔头是软绵绵的。
“大王那次带回来的树叶,上面有字,那是一种染料,写字的人明显是用手指所写,那么既然可以使用染料,臣回家就试着用布条等,最后才觉得用马背上的鬃毛,这个正好!”
蒙恬实际上没有说清楚,他是想做出没有硬头的笔,因为不会伤人,后来有一次打猎,看到受伤的兔子尾巴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当时没有想明白,后来看到那树叶上的字迹才想明白的,所以第一次选择的也是兔尾巴毛,可以用,但是不是非常好用,换了好几种,才发现马鬃比较好用,以至于蒙府许多好马,一夜之间变成了秃尾巴马。
秦王政突然想到,那片树叶,是嫣然公主递给自己的信息,上面写着“常春街头,八岁菲菲”八个字,自己拿回来之后放在案牍之上,没想到被蒙恬看到了,居然想到这个法子。
“后来,臣去染料房找到一种适合的染料,就是这种墨,所以拿来一试,果然不错!”蒙恬指了指旁边的一块黑漆漆石头。
“这个好,这个需要推广,至于完善,天下普及之后,自然有人将此物完善,包括握笔姿势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你这一步!”
“大王哪一天一统天下,这笔就能天下人使用!”蒙恬恭维道。
“嗯,承你吉言,我们要让天下人都能使用蒙恬笔!”秦王政手持蒙恬笔笑着说道。
“哈哈哈……”
“哈哈哈……”
大正宫中传出爽朗的笑声。
大正宫,秦王政正练字,这蒙恬做的笔太有用了,可以免除自己刻字之苦。
“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