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无懈可击(2 / 4)
司马光都气笑了,道:“真是岂有此理,凶手的供词,都不信,难道信你的片面之语。”
张斐道:“主审官莫要忘记,我也是当事人之一。方家村和韦家村相隔只有一条河,来去不到半个时辰。当时阿云是在二更天行凶,但是她却在天亮的时候,将我救起。”
司马光问道:“这能说明什么?”
张斐道:“这不禁令人好奇,凶手行完凶之后,为什么要在河边逗留,但凡有常识的,都会赶紧趁夜色回家,不要让人看见自己。
而且阿云当时义无反顾跳入河中,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陌生男子,当时我十分狼狈,她就不可能是被我英俊的外表所吸引。”
“!”
司马光听得是哭笑不得,道:“这是公堂,不是戏堂,你若再这般戏言,休怪本官不客气。”
言下之意,你小子认为自己很幽默吗?
张斐一本正经道:“主审官明鉴,当初小民就曾被怀疑与阿云有私情,而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冤枉牢。同时韦氏兄弟也对此提出的疑惑,韦阿大之弟韦阿二就认为阿云是见我英俊,故而才救我的,故此我有必要澄清这一点。”
司马光也是醉了,这你都能说得义正言辞,无奈道:“本官相信阿云绝不是因你的样貌才救得你。”
张斐郁闷地瞧了眼司马光一眼,道:“那么我们就要问,是什么原因,让阿云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舍生救人,阿云虽然善良,但是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可她却毫不犹豫的下水救人。”
司马光忍无可忍,问道:“你说是为什么?”
“赎罪。”
张斐道:“阿云想要赎罪,因为她当时砍断韦阿大的手指,以至于误以为自己杀死了韦阿大,她很痛苦,她之所以在河边逗留,就是想以死谢罪。换而言之,阿云根本就无心杀人,而她之所以立刻向官府坦白一切,并且提供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其目的都是希望能够赎罪,能够以命偿命。”
“一派胡言!”
司马光道:“这都只是你的推测,你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阿云无谋杀之心。”
张斐立刻反问道:“难道主审官就有确实证据,来证明阿云有谋杀之心吗?虽然她带刀前去砍伤韦阿大,但韦阿大身上十余处伤口,无一处命中要害,且全都是轻伤,这只能证明她有伤人之心,而无杀人之心。
至于阿云的供词,这不能作为证明其有谋杀之心的证据,因为如果她说自己只是去砍伤韦阿大,难道主审官就会相信吗?”
所有人都惊呆了。
凶手的供词竟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
但可细想一下,好像也有些道理,你不能说凶手承认,就能够作为确凿证据,不承认就不能作为确凿证据。
证据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