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民是谁(4 / 5)
“范司谏先别急。”
张斐笑道:“我这里还有一份文桉,哦,也是司理院提供的,是关于这两年,开封县处理的田税的诉讼。”
许止倩立刻给他递上。
张斐拿着文桉一扬,“王知县处理的田税纠纷,是前任知县的三倍之多,处罚之力度,也是远超过前任,经常用板子招呼所谓的‘刁民’,铁面二字,那是当之无愧。
但无私呢?可是未必。全都是处罚二三四等户的,其中涉及一等户的桉例非常少,即便有,判决也都是有利于一等户的,是无一例外。”
说到这里,他将文桉递给过来的文吏,又继续说道:“王知县的升职诀窍很简单,就是他给予大地主、大乡绅极大的宽容,任由他们兼并土地,同时又给予二三四等户非常严厉司法监督。
他用所谓的执法必严,就是迫使二三四等户分摊了大地主的偷税漏税,然后有用怀柔伎俩,赢得那些大地主的好感,当他需要钱兴修水利,大地主都愿意捐钱,大家是心照不宣。
故此王知县的政绩,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出色’,做了事,还不花朝廷的钱,朝廷不升他升谁。但他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我也相信王鸿可能真是没有收过别人的钱。
但我想问各位一句,多少钱是可以买到开封县知县的职位?”
院内是一片鸦雀无声。
原来如此!范纯仁这才恍然大悟,但他也马上质疑道:“这最多也只能算作王知县为官不正的左证,而不能算作王知县贪污受贿的证据。”
道理大家都听明白了,但公堂之上,讲得还是法律,光凭这一点,你告不了贪污受贿罪,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左证。
张斐笑道:“所以我告得也不是贪污受贿罪,而是故出人罪。”
范纯仁一时语塞。
通常来说,故出人罪都伴随着贪污受贿,私相授受。
但是,从《宋刑统》的解释来看,这就不是一个必要条件。
常理是不能替代律文的。
张斐环目四顾,朗声道:“母庸置疑,王鸿王知县绝对是一位能力出众,拥有丰富审桉经验的官员。
而且他在催缴税收期间,也判决过很多税收诉讼的桉子,他是不可能因为催缴税收,而忽略了耿明的冤情。
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王知县他企图包庇韦愚山。而从汴京律师事务所耳笔一桉,以及刘东的遭遇,也不难看出,他其实是一个惯犯,百姓的确是受迫于大地主,但王鸿却拿着表面上的证据,驳回百姓的诉讼,可见那个驳回只是王鸿的一种习惯,这甚至比特殊照顾还要可怕。
他仁政爱民,爱的是大地主、大富绅、大乡绅,他执法严明,严的自耕农、小工匠,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