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三法之争(六)(1 / 4)
上庭之前,元绛也未有奢望过,能够避开青苗法之利。
因为对方告得就是这一条罪名,一定想方设法会证明元绛就是为利益禁止这条宗法的。
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三言两语,就将他逼到这份上。
也不得不承认,北宋这些天才,要转职为珥笔,确实是非常快,首先,天赋异禀,其次,律学是他们必修之课,最后,他们都有着担任判官经验,也有庭辩的经验。
他唯一要学的就是庭上的审问技巧,这跟官员审案有着很大的区别,范镇也是看着张斐一个个官司打出来,其中脉络早已经是烂熟于心。
“意图抵制朝廷政策?”
范镇不紧不慢道:“元学士可否详细说说。”
元绛如实道:“高利贷泛滥已不是一年两年之事,也未见他们修订过任何宗法去禁止这高利贷,如今朝廷刚刚颁布青苗法,规定是两分的利息,他们立刻就以宗法约定一分五的利息,这显然是抵制青苗法。”
此话一出,不少百姓皆是面露疑虑之色。
高利贷害人,已不是一天两天之事,如今朝廷要改革,你们就给这么低的利息。
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啊!
范镇问道:“那么依元学士之言,如果这条宗法是出自青苗法之前,那元学士是否还会禁止?”
“我反对。”
李敏突然站起身来,“此乃假设性的问题,证人的回答也毫无意义。”
范镇立刻道:“此非假设性问题,而源于元学士方才的回答,而且这也关乎宗法是否有权这么做,这也是此案的关键问题。”
“反对无效!”
张斐看向元绛道:“还请元学士回答范先生的问题。”
李敏郁闷地坐了下去。
元绛微微有些冒汗,心道,这真是不公平,只能他问我答,要是平时争辩,我岂会这般轻易的输给他。犹豫半响后,他还是答道:“应该不会。”
范镇笑问道:“依元学士所答,也就是说,乡里是有权这么规定在乡里放贷的利息。”
元绛微微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