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重武器脸皮厚(1 / 2)
秦舜元交待完后,留下小白,自己从窗户离开。
“小白,你也藏一下呗,南瓜如果醒来看到你,还得吓晕过去。”小白仿佛能通人语,刺溜一下,也从窗户爬走了。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
把小南瓜鼓捣苏醒,告诉她白蛇已经走了,她好久惊魂未定,那小脸吓地刷白。
早饭刚吃过,呼啦啦来了一堆人,可比昨天晚上多出两倍,颇有要打架的仗势。原是来帮我“搬家的”,看样子,我如果不搬,她们要来硬的。
昨晚和李增寿已经商量好了计策,我不再抗拒,爱怎么搬就怎么搬,住哪里都一样,我无所谓。知道李增寿并非他的本名,习惯了如此称呼,我一时半会儿还不想改正。名字,不过一符号而已。
世子的房间真是高档,放在现代堪称富豪,家具全是紫檀木的,奢侈致极,一看就是败家的玩意儿。我坐不住,在屋里子溜达,一会儿看看这里,一会儿摸摸那里,直到把李史信的衣服,书籍,散落的四处全是,床上,桌子上,地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招贼了呢!
“你这个傻子,在做什么?”门口传来一声暴怒的吼叫,我等了许久的人来了,当然是李史信。
贾媚娘差人通知李史信,世子妃必须和世子同房。李史信对童筱朵的厌恶已经深到脊骨,让他和相貌平平,身材无料的女人同睡一床,还不如杀了他。
他表示不同意,侧王妃贾媚娘告诉他,这是王爷的安排,容不得他不同意。李史信气呼呼回到自己房中,被眼前的景象差点儿气到吐血。
房间内,找不到一处可以安放双足的空地,那个他最厌恶的女人,穿着似透非透的纱衣,正在搔首弄姿,冲着他挤眉弄眼。
我这也是即兴发挥,临时起意,决定给李史信来剂猛药。他越讨厌我,我就越往他身上贴。人天生对讨厌的人与物,有强烈排斥感。你越往他跟前凑,他就越避之不及,越发地嫌弃。越是得不到的,就越念念不忘,想而不得,即使是坨巴巴,在得不到者的眼里,也是极为珍贵。
见李史信进屋,我一下子就扑到他近前,扯住他的胳膊,学着焦可柔的样子撒娇,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娇滴滴的,软软的,糯糯的,甜甜的。很有东施效颦的效果,别说是李史信,我就是自己听了自己这声音,全身起鸡皮疙瘩,汗毛竖起来,想当场呕吐。
“相公,你让奴家等的好苦,奴家想死你了。”我说着,说着,象鼻涕一样,就往他身上黏糊。
李史信的应急反应,真实再现什么叫避之不及。我手刚刚抓住他的胳膊,身体还没有挨着他,他弹跳力比兔子还好,一下子蹦出两米以外。用他的爪子使劲拍打刚刚被我碰过的衣服袖子。
“你这个傻子,花痴,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性,还想诱惑本世子。滚,立刻给我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