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民的战争(2 / 3)
陆家寨其实很清楚自己是赢不了的,但是他们更加清楚,如果他们不打结果可能是一个铜板都拿不到。
大魏律明文规定,村寨在山中一起找到矿藏可五五分,也可一决胜负,赢的一方只需支付一定银两给予输的一方即可。
按照规定贫矿一万钱,小矿十万钱,中矿百万钱,大矿千万钱,而这也是大魏官僚的一个小手段。
普通的矿在这个世界是很容易探测出来的,每个靠山吃山的寨子都会有铁罗盘,进山的时候会随身携带,一定程度上能判断出这个矿到底是什么等级的矿。
贫矿,山民见了像宝,其他人见了像草,所以只值十两银子。
小矿,资源不是很丰富,全力开采一般三五年就空了,一百两银子对人丁兴旺的村寨显然是负担的起的。这种矿对于村寨而言可以挖上十几年甚至更久,收益其实并没有想想中的多。
这种矿由官府牵头到最后基本会变的成入不敷出,所以官府一般都默认让山民开采。这样既可以增加国内的矿物产出,官府也能博个好名声,所谓‘官不与民争’。
很明显,这次的矿是一个小型铁矿,所以陆家寨不管怎么说都是想要这一百两银子,不拿白不拿。
至于烈家寨,一百两他们是绝对给的起的,如果是以往的话,对方认输直接给钱就完事了。
可是这次不同,因为负责管理他们这片地头的县令换人了,加上有几年没发生这种战傀比试,很多人对烈家寨也开始变的不太尊重了。
烈家族老经过闭门议事,最终决定展现一下烈家寨的肌肉,让周围的乡巴佬看看,烈家可是有军用战傀的,虽然是相当古老的战傀。
这不一仗下来陆家认怂了,铁矿就是他们烈家的囊中之物,而且烈家本身就有着一定的冶炼技术,不论是农具还是兵器周围的村寨都需要,如果能打造稍微好点的兵器,还能送去临县县城赚上一笔。
作为一个孩子烈君尘想的不多,除饿了吃饭渴了喝水之外,他最大的期望就是见见他的父母。
在任何一个时代,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屁孩从有记忆开始只见过父亲,母亲完全没有印象,那是很悲催的童年。
在一片儿童玩耍的空地上,一群孩子正在把玩着各式各样的玩偶,这些玩偶有些是野兽,有些是游侠,有些则是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