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口供(1 / 5)
嫌疑人讯问笔录(一
时间:225年8月6日13时3分至225年8月6日19时5分
地点: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审问室
侦查员姓名:张宇,乔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讯问员:张宇
记录员:李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犯罪嫌疑人:梅谦
问:我们是夏都警察局的侦查人员,今天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有权对有关情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提出对办案负责人、办案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申请,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办案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已听清楚?
答:听清楚了。
问:我们希望你能如实交代你的违法犯罪问题,只有如实交代,才是对你今后最有利的选择,你听明白了吗?这是权利义务告知书,你仔细看一下。看懂了就签字。
答:明白。
问:先说一下你的情况。
答:我叫梅谦,家住夏都四季花园b栋121,今年26岁,职业是网络写手。
问:没有其他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问:那您真是谦虚了,你可是大神级作家,写的小说火遍全网,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和电视剧。这些你怎么没说?
答:这似乎与你们所谓的案件无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