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威玛爵士(2 / 4)
不过,如果知道这匹马的主人是怎么样的人,也就不会奇怪了。
因为这匹马的主人属于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艾林谷的强大诸侯,石符城罗伊斯家族的直系子弟,肯定不缺嚼用。
看他身上穿着的一身行头吧——黑色的皮靴、羊毛裤、鼹鼠皮手套、羊毛衫外套皮甲还有一件环甲,再加上一件闪闪发光且柔软的黑色貂皮斗篷。你就知道他加入守夜人是有备而来。
因为就连他的长剑,都是崭新的经过名匠锻打的宝剑。囚犯们见过这位爵士拔剑轻松将一头野狼削成两半,它的锋锐和坚韧无需赘言。
那么再有一匹价值不菲的战马,也就不足为奇了。
队伍又继续赶路,直到快天黑,他们已经走出狼林,那头该死的狼,就是在狼林被威玛爵士杀掉的,若不是威玛爵士一人杀掉头狼,他们这段悲惨的人生就该结束了。
现在他们来到了末江路段,距离最后壁炉城不远。而距离到达长城——他们此次的目的地,也不超过两天。
但现在他们必须休息,不只是黑夜,更因为饥饿和疲劳还有寒冷,他们需要休息和吃一些食物并补充水分,如果再不喝点热水,他们可能会死。
越是接近长城,越是能感觉到这里的冷酷。无怪野人拼了命也要南下,即便没有那些东西。光是这该死的气候,就很让人绝望了!
“达蒙,去打些水来,我们现在需要你做这些。”
浪鸦康威把他的老伙计拴好,从马上拿下了毛毯,他需要这些,不然坐着不动会被冷死。
他接着吩咐:“诺恩,带上你的伙计,去抱些干柴回来,我希望你们比达蒙先回来,我晚上可不想喝冷水。”
他最后看向了威玛爵士,且神色轻松了许多:“至于威玛爵士,我想我们不该打扰他,不然下一群狼来了,我可不指望你们能用应付女支女的玩意对付它们。”
众人都笑了,看来威玛·罗伊斯爵士的存在确实让他们安心不少。
也证明了威玛爵士的实力,确实比想象的要强。
他们还没有离开狼林太远,所以干柴还是很轻松能找到的,长城以南虽然有雪,但毕竟还在长夏,积雪不算多。
末江就在前面不远,也不用担心水源问题,至于狼,出了狼林,就很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