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章:签约(1 / 3)
第二天谈判正式开始,双方争锋相对,逐条进行一一辩解。
杨易属于强势的一方,打从一开始他就掏出好厚一摞写满文字的纸张,提出自己的条件。
生意是他提出来,各种工艺和技术也都在他手里,如何将生意做大做强也是他最为清楚。
所以优势在他!
若是一般人,以上官代表的护龙山庄与以谷大用代表的朝廷和皇家,大可强势镇压。
但杨易不是一般人,他一个人就能与任何人平等对待。个人武力强势到一定程度,可以无视很多世俗规矩。
谁叫他是“天神”杨易呢。
关于这一点,又是万三千体会的最为深刻。汗,想到他那四位道心将近崩溃的护卫,他抹了一把脑门上并不存在的冷汗。
所以双方只能用生意手段,从谈判桌上入手去争夺属于自己的利益。上官三人也只能欺辱的在杨易咄咄逼人的攻势下被动防御。
又是一天过去,在这紧张的氛围中,谈判终于结束,签约开始。
条约内容如下:
一,上官代表护龙山庄,谷大用代表朝廷和皇家,万三千代表民间商团,三方联合组成大明琉璃同盟商会。谷大用所代表的占五成,上官所代表的占三成,万三千所代表的占两成。
二,不论这个同盟商会哪一方无故、或者宣布退出,新加入或由另一方接手,都无条件接受条约内容,实行条约相应权力与义务。
三,条约自签署之日起,无辜不得更改条约内容,若是双方一致同意重新修订条约,必须有第三方出面监督、证明。此第三方必须公平公正,具有不受双方势力影响的资格,比如国师府。
四,双方联合组成兴隆银行,谷大用所代表的占有五成,上官所代表的占有三成,万三千所代表的占一成,杨易所代表的占有一成。
五,兴隆银行联盟有一方退出具体施行办法,如联盟商会类同。
六,杨易将一切琉璃工艺和制作设计交与联盟商会,并培养出不少于一百人各类工艺人才。
七,杨易不得再将一切琉璃工艺与第三方交易,否则一切条约失效,且赔付对方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