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调任地方(1 / 4)
终南山位居秦岭中断,风景奇秀。
尤其是此番春游的中心南山北麓,更是山水宜人。
杨铭当然没心情看风景,毕竟站在山脚下和站在山顶上是两回事,而那些耸峻的高山,没缆车他又爬不上去。
几日闲逛,让他对大隋目前的门阀家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比他从历史上看到的更为触目惊心。
在这里,普通的老百姓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就连那些普通士族,也不过是依附于大家族,由人摆布的傀儡而已。
拿一条举例:
开皇十六年,杨坚颁布法令:令判死罪者,须经三奏,方可行刑。
历史上称之为三复奏。
也就是说,地方衙门如果要判处一个人死罪,需要先上报大理寺,接着上报内史省和门下省复核。
三个部门都觉得这个人该杀,才会判处死刑。
听起来是条非常不错的律法,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杨坚的初衷是好的。
但事实上,这条律法的服务对象,永远都不是老百姓,老百姓犯了事,审一审当街就给砍了。
三复奏只是为那些犯法的士族子弟,提供了三次活命的机会。
什么特么的叫公平?公平不是给你准备的。
杨铭之所以有此感慨,是因为收到了一封来自江都的家书。
杨广的亲笔信。
信是写给杨暕的,嘱咐他找到门下省的给事黄门侍郎杨达,帮忙给一个人开脱。
帮谁?宇文三狗中的二狗子,宇文智及。
这小子犯了什么事,信中没有言明,但肯定不是小事,要不然也不会走三复奏这个程序。
三复奏第一步是大理寺,这是赵绰的地盘,油盐不进,第二步内史省是裴矩的地盘,跟老爹毛关系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