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刀疤虎王(1 / 3)
费力地撕扯开棕熊厚实的皮毛,露出红白相间的肌腱,其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油脂,随之缓缓颤动着,在阳光下反射着微光。
方辰还是第一次吃棕熊的肉,不由地有些好奇。
比起同样是杂食动物的野猪,棕熊的肉肯定要更加紧实一些,毕竟巨大的力量摆在那里,没有足够强大的肌纤维支撑,怎能挥动那一对厚实的熊掌。
胸膛大开,露出种类丰富的内脏。
这只一场豪华的自助餐,方辰叼出一颗小巧的的深色脏器,丢在小傻的眼前的草丛上。
如果自己没认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一只棕熊身上最具药用价值的部位了,熊胆。
中医上用熊胆入药已经持续了百年之久,可显得它的珍贵程度。
小傻的腹泻应该还没痊愈,吃吃补品也是应该的。
而小傻很显然并不认识这颗珍贵的熊胆,用爪掌稍微摆弄了一下这个球形般的物件,嗅了嗅,旋即囫囵吞进口中,嚼碎之后咽入腹中,咂了咂嘴,似乎味道还不错的样子。
先前吃的蟒蛇肉还未消化完全,所以方辰暂时并不是很饿。
但这只棕熊体型巨大,营养充足的肥满内脏充斥着整个胸膛,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就算只吃内脏,方辰再饱也得给它干完,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更何况要是把这只棕熊尸体丢在这里,不到一天就会被循味赶来的秃鹫和鬃狗们分食地连皮都不剩,只留下一具空洞的骨架。
它们才不管死的是谁,生前是何等风光,何等强大,死后照样要重新归还大地以养分,继续生命的轮回。
小傻也不是很饿,但方辰还是拉上了它将这只棕熊的内脏尽数送进嘴中,直到吃得腹肚大涨,这才慢慢停了下来,只留下难啃的四肢和脊背,就大方地送给那些秃鹫了,相信它们也没怎么尝过熊肉的滋味。
方辰打了个饱嗝,并不打算把这具剩下一大半的熊尸贮存起来。
自己还未定下主意,还是决定在这片区域再逛它个两三天,再确定要不要将这里划作自己的领地。
夏日气温炎热,食物的保质期可能只有半天之久。
而且现在也并不是食物短缺的时分,这具熊尸除去不足计算的内脏,依旧重达数百斤,方辰可不想花那大工夫挖个大坑再把尸体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