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七章国之瑰宝(1 / 4)
陈文哲就是根据这“正十二律”,测试这一套金编钟。
甚至他还试着敲了一首《东方红》,虽然有点生疏,但是声音确实十分优美。
“不简单啊,这么一套金编钟,居然还能保存的这么好!”
看着眼前的这套金编钟,陈文哲也是十分感叹。
两百多年下来,除了之前在清宫之内的安稳,之后流入民间,想来这套金编钟,也经历过颠沛流离。
没办法,这么一套黄金编钟,谁看到都知道是好东西,谁看到都想据为己有啊!
所以,它们的每一位主人,都会精心保护它们,可能够流传到现在也真心不容易。
据陈文哲所知,辛亥革命后,宣统皇帝没了尊号,成了溥仪。
他蜷缩在故宫内,但每年的开支都需要三四百万两银子。
“清室内务府”为寻求“财源”,就设法转移变卖故宫的珍宝和财产。
1924年5月31日,经“内务府大臣”溥仪岳父荣源和绍英、耆龄与神都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签订贷款8万银圆。
他们规定期限一年,月息一分,须有抵押品交付盐业银行。
第一笔贷款4万银圆,抵押品就是16枚金编钟。
另4万圆的抵押品,则是八个皇太后、五个皇后的金宝(金印、金册。
金册是黄金片上镌刻着册封文字,用金丝串成折页式册子。
其他还有金宝箱(金印匣、金宝塔、金盘、金壶等。
另加上金器镶嵌珍珠1952颗,宝石184粒,玛瑙碗等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