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奥托改革(二)(2 / 5)
凡是在瑞士公国居住生活,登记户籍的居民,不管此前来自何地,不管爵位高低,一律视为瑞士公国的公民。
作为一部“宪法”,《公民法》中的许多条款,自然不可能那么清晰,只是简单的告诉大家,作为一个瑞士公国的公民,有什么权利和相对应的义务。
瑞士公民在享受生命财产安全被保护,享有个人法律内的自由的同时,瑞士公民也必须遵守瑞士公国的法律法规。
比如,《教育法》规定,6-14岁的瑞士公民,可以免费享受最基本的通识教育,也就是所谓的小学教育。
任何阻挠破坏瑞士公民接受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哪怕你是公民的父母。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想去上学,父母可是没有任何理由阻止的。一旦阻止孩子学习被发现,父母将受到严格的惩罚。
实际上嘛,这个条款对于目前的瑞士公国有些多余。
如今瑞士公国既然实行免费的通识教育,小学还管饭,家长们怎么可能不让孩子们去学习。制约教育推广的,实际上还是目前瑞士公国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缺乏足够的合格教师。
既然享受了好处,与之相对应的,瑞士公民也要有所付出。除了应该足额缴纳的税收外,他们也有不少义务。
比如《战争法》和《民兵训练法》就规定,在战争时期,公国征服动员公民参加战争和征发民壮,在每三年不超过半年的情况下,公民就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拒绝征招,否则就是犯法。
这里的战争时期,并不是说什么时候瑞士公国都在打仗就叫战争时期,而是那种公国对境内宣布对外战争后的情况,才算战争时期。
寻常的小型战争,只出动常备兵和部分征招兵的战争,可不算战争时期。
战争时期服役嘛,公国征服除了包吃住和按照军功制度奖赏以外,并无其他的补贴。
而在非战争时期参加征招,所有的征招兵都能按照服役时常,享受到战争津贴,具体金额根据从事的工作和危险程度相关。
《民兵训练法》还规定,所有成年男子公民,到45岁之前,每两年都必须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参加相应的军事训练和劳役工作。
相应的,在这一个月的时间内,公民们完成任务可以享受到少量的津贴。
其实劳役这一点,原本按照奥托的想法,是准备取消的,想学一下清朝的摊丁入亩,也就是把劳役算进田赋之中,可以减轻百姓的负担。
然而,这个想法,在经过书记官们的讨论的时候,竟然给奥托驳回了,而意见最大的,也是恢复了正常后参加法律条款制定的亚历山大。
“父亲,您的想法很好,将所谓的劳役算入赋税之中,到时候我们只需要收取赋税,相应的工程建设,雇佣劳工建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