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卡修斯·尼森的身世之谜(1 / 4)
你敢信?
一块嫩滑的鱼肉顺着锅边掉进滚烫的汤汁中,只需要不到五分钟的烹煮,你再用铁勺从中舀出来。
随后放在自己调制的蘸水中翻来覆去一番,就能得到一份堪称世界上最美味的杰作。
约翰一边细细品尝,一边瞪大了自己的眼睛:“我操,这是什么贵族吃法?”
对于这反应算是意料之中的宋昊不忘将几块洗干净的土豆给倒下去:“别神神叨叨的,火锅就是这样吃的。”
“而且每一种食材都有不同的吃法,有些人喜欢涮着吃,有些人喜欢煮烂了吃。”
“反正具体的口感如何,要你们自己去试试。”
说话间的功夫,在周围帮派成员的目光注视下,宋昊就用筷子夹起一只红透的大虾放进蕾纳的盘子里。
后者很是礼貌的表达了谢意,脸上泛着一丝潮红,也不知道是不是炉灶映衬的缘故。
总之引得旁人煞是羡慕。
毕竟其余人都需要大费周章的用铁勺舀出来,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食物。
到头来只能用刀叉或者徒手拿起来吃,这样无疑会烫的嗷嗷乱叫,亚伦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但自己不同:
老子好歹上辈子作为华夏人,可没有忘记该怎么使用筷子夹菜
“亚伦,把你腿边的木棍给我递过来。”
舌头都快要被烫出水泡的亚伦不停吸气:“你要干啥?”
“少给我废话,你乖乖照办就行,还有吃慢点,也不怕给你烫死。”
坐在对面的莎迪似乎觉得这样的用餐方式很新颖,于是也打算用匕首削出两根筷子。
一番操作下来,她未免有些大失所望:“这真是人类使用的工具?”
尽管看起来有些不堪入目,但心想能够用得顺手就行,最后索性像模像样的探进火锅来回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