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魔头(二)(1 / 3)
一男一女出现在郊外,倒不算荒芜,大路两侧的枇杷熟的金黄,若是横着看的话,如用黄颡鱼煮的一锅美味鱼汤,那些枝干枝叶便是调料,空旷的空间就如同汤水那样干净。
正是春光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却有些畜生坏了氛围。
“咯咯咯”
三五成群的芦花鸡这里叫一下,那里啄一下,对万事万物好奇,就连绑在翎羽上,那辨别身份的“红领巾”,都要踩上去抚平一番。按照鸡的一生算,那就是板上钉钉的成年人,手段却比那些新出生的高明不了多少。
能够活蹦乱跳走到今天,一是这里的民风淳朴,即便弄的到处都是泥混的鸡脚印,泥泞至极,也不见得有人责怪。二则为这百姓主人不愿杀,当然只是时候未到,看那些壮年却干瘦,像是被掏空一般的雄鸡,便是尝过了太多的滋味,祸引子孙,遗毒千年。
等到身体完全败坏,便要吃的鼓囊囊,好卖个高价钱。
楚铭却是很好奇,为何它们繁衍成长速度如此之快。
经过一家饭店的时候,他想起了一句俗理。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在这家饭店门前,被宰了的、脱了毛的雄鸡,毫不遮掩的摆放在一个铁桶中,里面热水有着衰败的形势,已经退步为温水,但对于脱毛工作,却是圆满完成。
一只母鸡嚅嚅喏喏的来到雄鸡面前,对着他“近身搏斗,捉拿五脏六腑外的皮毛”,吃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里面的女老板见到有人来,许是觉得坏了饭店形象,便驱赶正在饱餐的。
少女一脸实诚笑道:“我不要吃这只鸡。”
瓜子脸女老板露出尴尬之色,无言可对,便尴尬的点头应承。
她倒是很有主见,那个墨绿色长袍的楚铭,一路沉默着,她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不习惯,反而兴高采烈。就拿刚刚的实例举,若是换做楚铭,那肯定不会当面提出。而被偷了钱包的女子,不仅有心情下馆子,似乎对着老板,说出了近乎“刁难”的话语。
她比起他,心思更加细腻,更晓得逢场作戏,比方刚刚的玩笑话,女老板只是微微尴尬,若换做别人来说,估计都要动“杀人灭口”的心了。
语均小姐刚才的话语,确实可以说是一种提醒,不过别人循序而渐进,不多不少的暗示。她倒好,直接揭开,但给女老板的感觉却是,“逢场作戏”。
你想要干净的食物。
为什么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