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摩托(2 / 4)
所以,我在不热的前提下尽量捂着点儿,保持体温,避免感冒。
我讨厌感冒,我觉得它之于身体就像抑郁之于精神。就像里昂所说,can'taffordtocatchacold(感冒了,伤不起。
说到同款同色,我得承认我应该多穿些款式更时尚、颜色更鲜亮的衣服。但是,我没有。
一方面是因为,我不想太扎眼,也不觉得需要通过穿着来加分。当然,也别减分;另一方面,我对中性化的,特别是有女性化嫌疑的东西都有些排斥。
“玫瑰角的汉子”博尔赫斯86岁的时候(那时他已经失明29年了,记者跟他开玩笑,说他穿的是一件粉色衬衫,博尔赫斯认真地说:“我家应该连一件粉色衬衫都找不到,我不会允许这种东西存在的。”
看来博尔赫斯先生跟我的想法颇有相似之处;但是“山东汉子”莫言好像不以为然,他52岁的时候,在香港书展上就穿了一件粉色衬衫,让人印象深刻。
当时,我和郑凯瑞正在香港,于是煞有其事地去听了莫言先生的讲座。那时,他尚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那是27年,iphone横空出世,郑凯瑞作为发烧友,非要第一时间入手,于是我们在暑假的时候去了一趟香港。想想那手机的设计、功能和体验,真是革命性、划时代的变化。
拉康认为,对成年之后的男性来说,女性的形象既是爱慕对象,也是焦虑之因。根据他的观点,我尝试做如下解读:
从爱慕方面来说,如果觉得女性越美好,就证明自己越正常。说白了,就是越好色越有理。所以,每当我看见漂亮姑娘而又有所心动的时候,总有几分私心窃慰。
从焦虑方面来说,如果能在心理上成功地把女性视为一个明确的异己性的他者,或者反过来说,自己相对于女性来说,衣着、生理、性格都不同,那他是有安全感的。所以,我固执地偏爱黑白灰的衣服。
不过,朱迪斯·巴特勒认为,性别不是个事实,而是个行为,即“性别角色扮演”。
按其说法,我的性取向是喜欢“具有女性气质”的“女人”,所以我要扮演和模仿一个“具有男性气质”的“男人”。
如此说来,我是过分在意服化道,演技有点流于表面了,也就是个偶像派。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这些有的没的,我想我是犯了矫饰之罪,试图避免被认为是一个好色之徒。
说实在的,我本人立身挺谨慎的,如果为文放荡了些,那也不是我一个人在写作。毕竟,我国历朝历代文人骚客创造、继承和发展了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我浸淫其中,自然耳濡目染。
另外,莫说是过干瘾,就是付诸行动,外国同行们也已打好了理论基础,并美其名曰artistlicence(艺术家许可证——对普通人和艺术家,道德是不一样的。就是说,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并不妨碍他们的名誉。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后来,应该是在一周之内,我又见到了那辆摩托车。几乎相同的时间——都是上班时间,自然差不多;几乎相同的情景——如果是拍电影的话,这两天的画面剪辑在一个场景(scene里,都不带穿帮的。
在以往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都会感慨,只有“自由”才不辜负这样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