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一个读者的理解(2 / 3)
在遇见她之前,我陆续“访问”了几家公司,打了几场“友谊赛”,熟悉了场地,了解了行情,积累了经验。毕竟,我闭关也久,久疏战阵。
她身材、模样都很好,自然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黑白分明的眼睛,黑白搭配的休闲装。这黑白是彩色的,精致而又生动。
就像骑士的最终归宿是踏板,美到极致是黑白——本色的黑白。我不喜欢那些刻意处理成黑白色调的图片或影像,哪怕以艺术的名义。
她的气质也很好,可甜可咸。俗话说,要想甜,加点盐。我想这个“盐”于一个女子来说,大概就是英气吧。
“……我还是个诗人。”我补充道。
“有什么作品吗?”
“没有,做个诗人是一种生活态度。而且,我觉得自己相对长篇小说来说,更乐于写短句。好的短句就是诗。诗歌是文学的最高形式和终极目的。”
“好的文案也是诗。您的小说,我前段时间读过。”
“是吗?!”我有点惊讶,更觉得欣喜,几乎是下意识地反问道。
“有摩托车嘛。我觉得写得挺好的。”
“谢谢。一个您这样的女读者,胜过一百个不管什么样的男读者。”我想到书中的一些直露的描写,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如果以后有人问我,是哪个时间点或者哪一件事让我觉得有人认识我了,我一定说此时此刻。”
“您的英语怎么样,我看您小说里不时有些英文单词、句子。”
“惭愧,我当梗或成语用,一是增加点趣味,再一个有些东西翻译了就不准确了。我觉得,对于母语,要想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就已经难乎其难了。对于外语,我们更多是欣赏——其实也没那功夫,看文言文都闲慢,看英语就更费劲了;至于使用,也更多是俗语而不是雅言。”
“我们说话的时候,一半汉语的俗语,一半英语的俗语,负负得正,俗俗得雅。”她笑着自我调侃。
“您别误会,我指的是文字。语言不同,说话本来就讲究个生动活泼。再说了,这也分人,您用肯定都特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