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家丁制(1 / 5)
一番精挑细选之后,青州协捕新鲜出炉。
因协捕的工资来源为青州士绅“乐捐”,所以编制有些不同。
就如那身着装一般,似兵非兵,似役非役。
十人为一支队,设正副支队长各一名;
十个支队为一中队,设正副中队长一名;
编制满员三百,分做了三个中队。
其实跟大宋军队建制很类似,只是名头不同,加以区分。
在林煜的干预下,三百名协捕到有近四分之一来自林家,或系林家旁支子弟,或系家生子。
不过林煜也没有将他们集中到一个中队里,而是掺沙子一般混在了三个中队。
这样大大保证了林煜对这支力量的掌控。
托林振南发家的福,林氏宗族这些年壮大了许多。
但家族中人起于贫贱,这辈青壮年品性朴实,让林煜非常满意。
其中表现最为亮眼的是林明栋、林明辰两兄弟,他们与林煜同辈。
不仅身强体壮,棍棒娴熟,而且积极上进,特别是在选拔阶段,表现十分出彩!
林煜作为名义上的直管领导,披着慕容知府的虎皮,直接委任两兄弟为其中两个中队长。
剩下一个中队,林煜自己直管。
队伍拉了起来,首战便是抓捕在青州神出鬼没的“飞贼”!
为了捧起这支队伍,林煜便安排时迁时不时地露出一些踪迹,甚至还会有一些短兵相接。
一方面磨砺这些新出炉的菜鸡们,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和实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