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成长(1 / 3)
到了晚饭时间,医院走廊探望和送饭的人多了起来,在走廊商量正事不方便。且因为陈东野的母亲随时有可能苏醒,离不开人。
叶姗于是吩咐了一下李德,让他下楼去附近打三个快餐和一碗热粥上来。
李德走后,叶姗和护士站的护士长沟通了一下。暂时借用了一下隔壁一个空着的病房,作为商谈地点。
叶姗开门见山的问道:“陈同学,你妈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吗?”
陈东野皱了一下眉头,没打算表露心里筹划的暗中报复的想法,见叶姗应该有话单独对自己说,想先听听叶姗有什么建议。
陈东野道:“叶律师,你有什么建议?”
叶姗也不客套,直接道:“这个案子案情很简单,处理起来不复杂。你可以选择到派出所报案,也可以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我手机上的视频可以发给你,作为证据呈交。
也可以委托我作为你母亲的诉讼代理人,全权委托我帮你处理这件事情,我可以帮你争取最大利益和赔偿。
事先声明,我是新律师,可能经验不足,你也可以委托更有经验的律师来处理。
让我来代理的话,一方面出于你对我表弟之前的帮助,我一定尽全力帮你,另一方面我可以不收你前期的律师费用,类似做风险代理,胜诉后,我再提成,这是行规,律所那边的要收的。
或者你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考虑一下,待会吃完饭后再回复我,或者等你母亲清醒后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陈东野思量了片刻问道:“叶律师,如果这件事全权委托你来代理,你打算怎么办理?”
叶姗看了一眼这个眼睛的漂亮大男孩,心里暗叹一下“这小孩,行事够果断!”
叶姗从公文包里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陈东野道:“这个是我来之前,在路上写的几个方案,你一边看,我一边给你简单介绍。”
“你母亲这件事,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属于“侮诽告虐亲”的侮辱诽谤,属于亲告罪,我们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自诉加附带民事诉讼,之后视情况,如果你母亲实在不方面出庭,到时也可以和解结案。
法条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