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可是讲规矩的人!(1 / 8)
第122章我可是讲规矩的人!
匪首本名高桥有雄,两年前,是山口组的小头目,因为替人顶罪,被关了8年。
出来之后,他的未婚妻和别人跑了路,重新加入帮派的高桥,已经和帮派脱节了,他的理念和新老大格格不入。
因为不服从规矩,高桥选择从帮派退出,“混”了十几年的他开始尝试回归社会。
但他却悲哀地发现,“转身”如此艰难。
前半生挥刀,后半生切菜,是许多东瀛帮派成员的人生写照。
高桥有雄本打算去一家私企工作,他经一朋友介绍,成功地与一家运输公司的总裁取得联系。
然而正当他憧憬新生活的时候,运输公司一名警察出身的董事极力阻挠,搅黄了高桥有雄的改行计划。
打工不成,高桥有雄不得不选择自己创业。
然而,创业本就不易,对高桥有雄来说更是如此。
《东瀛排除条例》规定,帮派成员在退出帮派之后的五年内都不享有社会权利,禁止以自己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或租赁房产。
曾经的帮派身份,成了高桥有雄无法摆脱的污点。
他只能拜托熟人帮忙租下店铺,而店铺所有的采购都只能使用现金,他也无法为自己的餐馆购买消防保险。
好不容易,高桥有雄的面馆于去年开张,售卖他老家的一种特色乌冬面。
但令高桥有雄没有想到的是,在面馆刚开张没多久,警方几次三番上门查询。
而很多食客也明白他是帮派人员的身份,为了不惹上麻烦,客人越来越少。
这么搞起来,店里有个毛线生意。
连续亏损三个月之后,高桥彻底怒了,他把自己生活一团糟的所有原因,都归结于那个董事。
于是,他联系之前几个退出帮派的手下,直接绑架了那个董事。
他肆意的凌辱董事,狠狠的折磨他,发泄着自己的不满,并向其家属索要赎金。
事后,运输公司的董事嫌弃丢人,竟然没有报警。
高桥等人拿到了赎金后,大半用于改善生活,剩余小部分捐给了孤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