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Girl Friend(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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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高等种姓。
就像这个金光闪闪的名字一样,莫娜的父亲在仰光经营着一家黄金首饰店,一年也能有个十万美元左右的纯收入,在世界任何地方都算是不错。
她人很漂亮,是顾为经在学校里很好的朋友。
仰光相对比较乱,顾为经如今还没有成年,想要卖点黄金,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位家里开珠宝店的女同学。
看店的孟买小哥显然已经充分代入到了打工仔逆袭的爽文剧情之中了,连有顾客上门都不知道。
顾为经用指关节在柜台上的玻璃板上敲了好几次。
“哦哦,欢迎光……顾少爷。”
孟买小哥终于回过神来了,他急忙把小说藏在柜台底下,抬起头发现不是顾客或者查岗的老板,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他看着对面的年轻人片刻,认出来了这是一位曾经来过家中好几次的小姐在学校里的朋友。
“您是来找莫娜小姐的对吧?”
……
“能不能让你家的雇员不要叫我少爷了,这搞得我浑身不自在。”
莫娜的房间就在金店后面,临着伊洛瓦底江的一间二层的大卧室。
顾为经走进屋的时候,莫娜正站在阳台上画板前,对着窗外的伊洛瓦底江画画。
仰光的冬季气温并不冷,女孩似乎刚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的盘在脑后。
她的身上只披着一身浴袍,白色的棉袍下露出光洁的小腿,浴袍的袖子手腕处向上折起,用一个粉色的夹子固定。
阳光为她玉一般的胳膊上镀上了一曾金粉,白皙的手腕上带着的三只黄金的手环,随着她手腕上画笔的动作像是发出铃铛般叮当的声响。
“他是我们家的车夫和仆人,看店只是他的临时工作,你是我的同学,他不叫你少爷,叫你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