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邀请(3 / 4)
其实圣山省距离天北市还是很近的,只要开到圣山省的那个市里,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到天北市了,这也是她为什么几乎每个周五下班之后都会过来,坐车到圣山省的市里。
其实也值需要半个小时而已。
然后如果是提前通知苏明皓的话,那么苏明皓就会在她来到之前就赶到那边,然后就可以把她给接过来了,而且因为不是在运货,再加上这段路其实也就是他一个人在开,所以倒也不会出现堵车等情况的发生。
所以他一个半小时之内其实就可以回到农场,真要这么算下来的话,那么一共就是两个小时了,其实并不算太久。
可能在天北市打工的人,如果住得很远的话,那么可能去上班都要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因为之前把那头乌珠穆沁羊给宰了,他们一下子又不能把这头羊给全部吃了,所以就留下一些,放在冰箱里冰镇着,等到吃的时候就从冰箱里拿出来。
等到把鱿鱼炒好了之后,就把鱿鱼从锅中给铲出来,放在盘子上面,然后整个把锅给端起来,然后就把里面那些调料等都倒入到盘子里,这样一来,一道色香味俱全的香辣鱿鱼就做好了。
色泽十分的鲜艳明亮,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味蕾都在欢呼雀跃,那盘香辣鱿鱼上面,有着红色的辣椒在点缀着,有着绿色的香菜,葱点缀着,看着就十分的诱人,这也太香了。
盘子里面的汤汁十分的粘稠浓郁,都均匀的密布在鱿鱼的上面了,看着就很好吃。
然后再洒上芝麻,孜然,那种香味就直接爆发开来。
苏明皓也立刻用一个大铁盆把里面的汤给盛出来,放到铁盆里面,放了好几块大排骨,然后好几块大白萝卜,再倒入已经熬煮得很浓香的汤汁到里面,直到汤汁差不多溢出的时候才停止。
常思就在下面汪汪汪的叫着,现在这个小家伙已经长得很大了,几乎有正常哈士奇的一半大小了,而且也变得非常的有力,当然于此同时的,它也变得更加的能吃了。
这个铁盆,之前它小的时候给它买的那个铁盆的四倍大小,每次都给它满满的排骨和白萝卜,或许是因为吃了农场里的白萝卜的缘故,常思也变得越发的英俊了,而且四肢也非常的有力,现在可以一下子不喘气的跑五千米,只要11分钟3秒,这个速度,基本上没有人能跑得过它了,只有被他追上来的份。
而且它的力气也大的惊人,之前山上有一头野猪,看到了苏明皓地里中的农田,于是就想要来把这些白萝卜给啃了,但是站在门外守门的常思又哪里会让这只野猪如愿?
直接对着这个野猪,撞了上去,那只野猪被撞了之后,就倒地不起,然后还吐血了,最后歇了很久,这才起来,不过也是一直在摇摆着身体,重心十分的不稳。
常思倒也没去追它,而是给它离开了,然后回到了院子外面,继续看家。
之后那头野猪却再也不敢下山了。
不只是那头野猪,其他的动物也都不敢下山了,直接被吓到了。
然后又给常思盛上了满满的一大碗白米饭,常思看到了之后,也就自己在那里吭哧吭哧的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的,不亦乐乎。
但是吃相还是十分的不雅,这些天,他一直有一个疑惑,是不是常思也和自己是一样的,如果吃了自己农场里东西,就会变得有力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