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权益如何(1 / 1)
林仲春道:“按照大靖朝的新律,应该是老张家对于土地具有全权处置权,但有一点是不能更改的,即张娟也属于张家人,虽然她是外嫁女,但与张家有着割舍不掉的血缘关系。然,律法对其的规定确实要让张家人一个男丁、无外嫁女都没有,才能继承遗产。少白表哥,你说这律法对于外嫁女来说,会不会过于苛刻?”
因为没有外人在,也不是堂审,所以林仲春便称呼了彭少白为表哥。
彭少白不觉得这律法有问题,他道:“倘若没有这个规定,本家男丁继承财产的前提又是什么呢?况且,嫁出去了,也有属于自己的家庭,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林仲春缄默不语,表哥说的话其实也不无道理。可她心里有点难受,她记得自己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外嫁女遗嘱继承,分配财产的问题。
虽然说张娟的情况和自己接触的第一个案子有所不同,没有遗嘱作为前提条件,但她心里默认两个案子是一个性质。
外嫁女的权益,似乎一直都在被忽略,甚至是忽视。
此案前提是张娟借地安置婆婆,故此还回去也没有不妥。
然张娟与老张家还是有所关系,血脉相连,割舍不去。
从人理的角度来说,张娟可以适当得到一些土地;法理角度而言,张娟与财产,毫无关联。
“表哥,你有没有发现,大部分外嫁女,就算是对原先的家庭尽到了赡养的责任,但分遗产的时候,和大靖朝新律都没有对其权益有很好的保护。如果在尽到相同的责任的情况、前提之下,为什么二者所获得的利益不能对等呢?我不是说方才张娟的事情处理的有问题,而是她的存在给了我们一种反思,外嫁女虽然嫁了出去,但本质上也是本家的孩子。”
林仲春有自己的考量,“外嫁女”的存在不是个例,一味地付出没有得到回报的也比比皆是,甚至会比本家的男丁要付出的多的也不在少数。既然如此,凭什么要不公平呢?
林仲春知晓自己的想法跳跃的可怕,但她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死脑筋的去想外嫁女的待遇如何如何,她就是控制不住。
彭少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或者说,这件事情在他这里压根就不构成一个问题。外嫁女的利益从建朝开始就一直是这样规定的,不过近几年外嫁女被指定继承遗产的案例越来越多,故此大靖朝新律也增添了几条只要有遗嘱指定,外嫁女即可继承遗产的律法。
可这些也改变不了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想法啊!
彭少白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又觉得此刻开口不太恰当。表妹看着已经魔怔,他开口的话,表妹可能会听不进去。
不过,任由表妹继续存在这样的想法,也不妥当。
彭少白斟酌了一会儿,道:“仲春,有时候我觉得你的想法跟新律很不一样,但你的想法很新奇。其实吧,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外嫁女的处境确实很困难,利益也很不对等。但仲春啊,这些情况不是突然就出现的,而是经过很长的时间,慢慢慢慢的遗留下来的,你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会比问题本身还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