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喜欢不需要理由(1 / 3)
论相貌,平心而论金熙雅和她不分上下,论学历,金熙雅是世界顶尖名校,她刚刚才被东国大学戏剧电影系录取,论身份,天下集团是韩国排名前十的顶级财阀,sm公司也就配给人家提个鞋。更坏的是,金熙雅是天下集团的继承人之一,她是sm公司的员工。
就像现在一样,金熙雅可以和李子胥开开心心地谈论工作,考虑如何给予欧巴帮助,让事业更上一层楼,自己却连听都听不懂。
无力感席卷全身,如同面对既定命运般的绝望让林允儿几乎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她不是堂吉诃德,做不成永不妥协的斗士。
她麻木的、机械的低着头往嘴巴里塞着东西,却味如嚼蜡,吃不出来丝毫味道,泪水也在眼眶中打着转。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思永远是敏感又脆弱的,患得又患失,一句话可以开心上一整天,一句话也可以伤心一整天。
有时候,看到对方优秀的一面会忍不住自豪,看吧,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呐,他脚踏祥云身披金甲!
有时候,看到对方优秀的一面却会暗自神伤,他那么优秀,凭什么喜欢我啊,他脚踏祥云身披金甲,只有穿霓虹羽裳的仙女才配的上吧。
其实,喜欢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它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哪怕你万贯家财权势通天,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你身无分文家徒四壁,喜欢就是喜欢。
林允儿就是想为自己抢夺李子胥的喜爱找一个理由,可越找越自卑,越找越伤心,甚至感觉李子胥与金熙雅在一起蛮好蛮般配的。
一个聪明漂亮的财阀大小姐,一个前途无限的年轻检察官,两个人还是大学同学感情深厚,怎么看怎么合适。
起码,要比自己这个不入流的明星合适的多。
韩国明星地位偏低,与检察官在一起肯定是高攀中的高攀,而且,明星这种需要高曝光的职业与检察官这种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低调的职业天生相冲。
想着想着,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
金熙雅与李子胥同时注意到了林允儿的状态,说话聊天的声音戛然而止。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金熙雅隐隐感觉与自己有关系,她给李子胥使了个眼色,主动道,“我肚子不太舒服,先上个厕所。”
聪明的女人,永远知道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更清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