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穷,谈不起风花雪月,更谈不起鸿鹄之志(1 / 3)
芳婉的脚崴得很厉害,就是有人搀扶,还是走一步,疼得叫一声。
不能再走了。
天糊扶着她坐到地上,说:“我给你看看吧,疼得这么厉害,估计是脚踝脱臼了。”
芳婉依言把裙摆往上提了一点点,露出脚踝来,问道:“你还学过医?”
天糊捏了捏脚踝,说:“学医?
医学我还差不多。
你见过哪个学医的,用得着风吹雨淋的去送餐的?
坐在空调房里写方子,它不香吗?”
芳婉被他捏得疼得大叫了一声,缩了一下脚,泪珠儿涌上了眼眶,喊道:“疼,你轻点儿。
没学过医,你怎么会治骨伤?”
天糊促狭地说道:“小时候,家里的狗摔断了腿,就是我治好的。”
说完后,他的脑海里闪过怀疑,小时候,我给狗治过伤?
就好像有人第一次去一个地方,却觉得自己曾经来过一样,天糊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
“什么?”芳婉叫道,生气地说:“你说谁是狗呢?”
“好了。”天糊趁她生气不注意的当儿,给她接好了脚踝,站起身说:“嗯,你不是狗,接起来比狗还容易些。”
“你还说!”芳婉作势要打他,突然发觉自己能站起来了,“我好了?”
她对天糊越来越好奇了。
一个送餐的小伙子,竟然会数据分析,而且比她自己请的数据分析员还要高明,现在还会接骨,这也太神奇了吧。
她很想知道,他还会些什么?
天糊扶住她,说:“刚接好,还不能用力。
这么漂亮的一姑娘,成了跛脚老太婆了,就可惜了。”
“那怎么办?”芳婉急了,她可不想再一个人呆在墓道中担惊受怕的了,“我怎么出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