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玩笑(1 / 4)
沈晓若租的房子离学校有点远,因为比较便宜。
那是一幢二层平房的二楼,和另一个租房女生共用客厅、阳台和洗手间。
床和桌椅都是现成的,她需要搬挪置备的只有被褥和衣箱。
因为觉得仅有这几件家具的屋子未免单调,沈晓若在网上淘了张茶色的玻璃小几,配上长颈水晶花瓶,颇有几分雅致。
和同住的女生见面是在她自助装茶几的时候。
那女生不似沈晓若的清雅,也不是秦浅浅那种端方闺秀的大气长相,简单来说,是媚。
头发染成黄黄的卷成大波浪,俏皮而野性;指甲养得很长,亮晶晶的很惹眼。
但凡谁见到她,都会忍不住眼前一亮。
那女生一看到沈晓若,就支使身边的男士帮忙。
等一切安顿好,沈晓若忙称谢时,方才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来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杨诗茹,你叫我诗诗好了。我喜欢别人叫我诗诗,我的朋友都叫我诗诗。”
杨诗茹?
沈晓若听过这个名字,比她高一届,旅游系的一枝花,江湖传说她换男朋友如翻书。
当然,那都是杨诗茹的私事,沈晓若并不介意也介意不了。
她只是有点担心杨诗茹会将麻烦带到她们的出租房;毕竟她是个怕麻烦的人。
沈晓若迟疑的几秒中,杨诗茹的手仍然伸在半空,耐心地等着。
沈晓若觉得很不好意思,伸手过去碰碰杨诗茹,回之以微笑:“你好,我是沈晓若。”
杨诗茹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哦!是你!沈晓若!我听过你!都说你是法律系里最会写文的人,写文的人里最懂法的!”
沈晓若脸红了。
考法律系是父母的意思,说是热门专业、好找工作、赚得多,其实她不怎么喜欢,所以上课都是混,考试能过,不挂科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