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1997.10.26季青山(1 / 4)
1997年,是娱乐与时尚百花齐放的一年,华国迎来港岛的回归,新潮的四六分与飞行员翻领夹克是时下年轻人时髦的标志。
单凭这点看,这位迎面而来的小伙子必定是个潮人中的潮人。
莫名的风吹来,看似不经意地撩起了他夹克的下摆。仿佛是为腰间的疯狂转动cd的随身听准备的t台。只见潮人双手插进他那黑色哈伦裤的裤兜中,收紧的裤腿淹没在高筒的行军靴里。
“在狂风暴雨以后——要那之中——”
耳机中传来当下最火的乐队主唱撕心裂肺的演唱,曲到高潮,即使记不住歌词,也不由得让听者也仰天长啸两句。
一顿尽情的鬼哭狼嚎完,小伙推了推鼻梁上滑下来的墨镜抬头一看,还是那熟悉的花纹,熟悉的大门。
你以为一个潮人会乖乖地去按门铃吗?
怎么可能?!
小伙子后退了几步,助跑了两三下,行军靴毫不客气地踩上了大门上神秘的花纹,瞬间让古朴带上了泥土的芬芳。臀大肌稍微发力,抬手便够到了门的最上沿,再借胳臂上的劲儿,一个侧身,潇洒连贯地翻过了足足三米高的大门。
华丽地双腿屈膝落地,嘿!对他来说,轻松得不过就是迈过了一个门槛。
他整了整身上的皮夹克,信步走进灌木丛迷宫,轻车熟路地左绕绕右绕绕,看架势比贝管家还熟稔,不一会就走到了别墅面前。
带着合金戒指的大手一挥,毫不客气地推开会客厅的门。
“祖——爷——爷——我来看您啦!!!”
“祖——爷——爷——”
“我——来——啦——”
从刚才哼歌的时候就能听出来,小伙子别看长得还行,但好巧不巧有一副破锣嗓子,大声叫喊的时候犹如二胡滑音,古筝断线。实在难以入耳。
偏他自己不受其扰,一边不停歇地呼喊着,一边悠闲地踱着步,晃悠着坐到会客厅的沙发上。
“祖——爷——爷——祖——爷——爷——祖——”
一个人的到来终于打破了这一恼人的噪音攻击。
“咳咳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