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造反而已,多大点事儿啊(1 / 15)
两三点雨坠在地上。
刘恪驾着驴车,慢慢走着,顺便抬头看了眼天象。
“看来这大半个月,都是阴雨天。”
这个天气不利于六丁神火的发挥,放火烧山不是很容易。
不过转念一想,火烧连营、鹿台自焚,也没那么容易酿成大错,心里就好受多了。
不一会儿,一行人便来到了田野间。
交趾国中,种植有大量的水稻、黍、粟等粮食作物。
黍,亦称稷,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糜子、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
粟,就是小米,也是当今最主要的主食。
黍和粟有个共同点,就是产量不高,所以交趾国又引种了大量产量不错的水稻。
由于交趾国种植有大量粮食作物,禾花雀迁徙期间,喜欢在这里逗留。
因而这禾花雀,成了交趾国的国菜。
至于为什么不是国鸟,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
时入秋季,良田沃野,阡陌纵横。
田中粟、黍成片垂首。
空气格外清新,仿佛漫溢着田间每一支稻穗的呼吸。
不少百姓正在田地里,伏腰割着作物,一片丰收之景。
俗话说人间辛苦是三农。
春种、夏耕、秋收,是最为辛劳的三个阶段。
虽说秋收要做的活儿,其实是最多的,但能看见收获,上缴税赋之后,粮食能自己留着。
而且这些秋收的百姓,和春种、夏耕基本没啥关系。
豪族做了春种、夏耕的活儿,他们负责秋收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