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红警对决(2 / 4)
而路明非根据对面狗跟自己的狗相遇的速度,以及已经跑开的地图,来推断她的出生点还是不难的。
路明非的出生点在右上角。
而诺诺的出生点则是在下方。
米国的特色是伞兵,是有了空指部之后才能使用。
而伊拉克的特色则是克制坦克,士兵的辐射工兵,不过辐射工兵也是需要建造了与空指部对应的建筑雷达之后才能生产。
而路明非的赢点就在阵营上。
米国跟伊拉克属于两个阵营苏军跟盟军。
苏军强的是前期,后期也有一战之力,就是比较笨重后期容易被光棱风筝。
而盟军则是前期比较弱势,等到后期科技发展起来就可以生产一些花里胡哨的高科技单位。
整体强度来说,苏军就是要比盟军强。
我前期直接一波给你打崩了,你哪来的后期?
至于盟军前期的那几个小灰熊?挡不住的。
因此兵营一建造,路明非就开始暴兵跟狗。一百块一个的大衣哥好用的一批,还能趴下免伤。
随后大军开进,后续战车工厂放下后直接坦克点满跟进。
而在不作弊的情况下诺诺的盟军是无论如何也打不过苏军的,除非技术碾压。
此时能破局的方法也就只有凭借着战争迷雾的优势的,因为地图没跑完全,哪怕知道了诺诺基地在哪里也看不到哪里的画面。
于是诺诺直接多功能加提包哥,准备利用视野优势偷重工。
“偷”指的是通过工程师这个兵种进入敌方的建筑然后将其转化为自己的建筑,这种转化是瞬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