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联手捉妖”(1 / 5)
“据说那不是妖物吗?难不成它也是悬赏的要犯!”郑刀错愕。
要说起这“杀人掏心”的狂徒,那却是时间颇为久远,在他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黑山城附近就流传起了这个传说。
据说那人,手段残忍,专门在暗夜流进村子里,刨开人的心脏,然后生吞其心。
也有人说,那根本不是人,而是山中成精的妖物。
因为有人曾经看见过他的身影,说是通体透着蓝光,全身无毛,长着一嘴的獠牙。耳朵尖细,足有一尺长。
眼里泛着红光,但凡是见过它眼睛的,就会被其迷惑。失去心魄,然后被他剖腹挖心全然不知。
“没错,不仅是要犯,而且是流窜了几个州府的重犯。”说起此人,常遇春非但没有忌讳,甚至眼神透着一丝的兴奋。
“既是如此,那捕头大人为何不早对其下手呢?想必他的悬赏应该不错吧!”郑刀并没有被常遇春几句话说动心。
废话,连常遇春都要小心的家伙,可是好惹的!
对此,常遇春倒是没有瞒着:“我不是不想对他动手,只不过是缺少人手罢了!对于这个妖孽,我早便谋划了。而且还邀请了白帮的少帮主白不凡,黑石馆主,陈家家主陈洪,这几人的名头,想必傅兄弟也听说过吧!”
这几人,都是黑山城鼎鼎有名的造血境高手。而且那白不凡和黑石馆主还是登临造血境三重多年。
至于那陈家家主,此前郑刀在拍卖会上见过一面!应该是造血境二重,实力和自己应该在伯仲之间!
“此獠竟如此棘手?”常遇春这番话非但没说动郑刀,反而让他警惕了起来。
常遇春慢慢的解释:“既然出言相邀,那我也不瞒小兄弟。此人实力之高强,至少是通骨境,而且身负怪力,极其难缠。否则我也不可能筹划这么久了还没有动手。”
通骨境!郑刀一刹那眼睛瞪得像铜铃,当即抱拳起身,“告辞!”
通骨境,郑刀觉得这常遇春不是发疯了,就是自己发疯了。
虽然自己从来没和通骨境的人交手。不过他却是清楚其厉害。
造血境便有言,一层一重天。
每一层之间的差距,可不是单单人数可以填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