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1章 隐藏的暗手(1 / 4)
虽然敲定了交易条件,但总要有契约的保证,龙族那边才会相信江言不会做出违约的事情。
至于龙族那边违约的话怎么办?其实刚敲定的合作条件,对于龙族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因为它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将自己一族的“龙种”血脉程式对江言公开让他直接扫描复制原型数据,这会在交易的最初就支付结清。
之后江言这边要做的,除了以一定的优惠价将复制出来的“龙种”血脉程式卖回去给龙族之外,重点就是对这些血脉程式的限定使用上了,既然不可能完全约束江言这边自己不使用,但龙族至少也要求他不能拿去卖给龙族的敌人。
为此,订立契约是必须的。龙族可不会仅凭一些口头的约定就信任江言了。
但江言是不会让龙族掌握‘契约’的主动权的,毕竟江言自己清楚自家的实力有多少,万一对方主导的‘契约’能够在他订立契约的时候探测出他的真实的话,那就不妙了。
所以江言抢先出手了。
他用异能之力凝聚出来的这种“数据协议”,是可以直接针对灵魂起到执行力的,并且哪怕是外人只要契约成立的那一刻就都可以确认到这个“数据协议”的真实性。
这一点,在以前就已经被证实了无数次,面对龙族高手的时候也不会例外。
所以将其当做一种特殊的契约能力来对外人使用也完全是可行的。
“数据协议”是一种可以对签订该协议的关联方在‘权限’方面进行干涉的特殊能力。不论是谁,只要在“协议”里承认了相关条款,并且有意愿地对“协议”的条款予以了‘同意’这一个步骤,那么“协议”的条款就会对签署者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制约效果。
江言的数据异能制作的“协议”契约其实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单方面协议,协议只会对江言的目标起到执行效力。比如说,如果协议条款对江言也进行了某种约束,江言是甲方,而协议条款规定了只要甲方遵守条款,乙方就必须同样遵守yyy条款。这种情况下,江言如果想要违背条款的话也是可以做到的,只不过那样做,代价是会使得yyy条款的前置关联条件变得不成立,从而让乙方也不必再遵守yyy条款罢了,最终结果就是协议作废!
而第二种,则是多方面协议。这种协议与单方面协议的区别,就是江言这边不再掌握有单方面终止协议的主动权了,协议的契约条款是同时对所有关联方平等起效的,不再有主动与被动的区别。
这样的多方面协议,哪怕江言是作为这种“数据协议”的发起方,只要“协议”的条款里涉及到了他,那么就会同样具有效力!
一般在面对实力不弱的对象时,除非己方是掌握着绝对强势地位的主导权,否则江言一般都是使用多方面类型的“数据协议”与对方进行交易的。这一点,越是实力强大的人就越是可以察觉到多方面型协议的特殊之处,否则那些被江言使用“协议”签署契约的对象,也不可能轻易信任这种“协议”契约了。
为了让龙族那边信任自己,江言这一次拿出来的“数据协议”无疑是对己方也同样有平等执行效力的‘多方面’型协议条款。
当然,作为“数据协议”的源头与发起者,江言终究还是掌握有一定的特权的。
不论是单方面型的“数据协议”还是多方面型的“协议”,只要江言的实力能够远强于协议另一方,那么他可以用异能对已经成立的“协议”条款进行事后的强制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