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小不诚小惩以警,法不严则众不从(1 / 3)
其实宜宾楼还有一处问题是,食材的价格虽然是标注了,但做菜用的斤两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的,
这也就造成了,有的客人多给了钱,而有的则是给少了。
不过这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主人既然不追究,客人自然也乐的接受,
再说了真正来宜宾楼吃饭的也没有人真会为这点小事而转走他家。
最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便是结账问题,
试想如果有人吃完了饭,没有掏银子,拍拍屁股走人了,反正也没有人看守着,那又该如何?
然后别人纷纷效仿,那这家宜宾楼岂不是一天之内就能赔个底朝天?
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在最早宜宾楼开张的时候,也的确有人这么做过,
当时那个吃白食的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吃完饭抹嘴走人后,
当天夜里就收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那人吃的饭菜的价格:一两,付账期限:三天,落款人是两个字:老寒。
起初那人也没在意,但等到第三天的时候,
大半夜那人的老婆起夜时,看到家里的地上有一截黑乎乎的东西,便伸手去捡,等捡起东西拿到手里一看,
顿时他老婆发出了令那人终生难忘的尖叫声,那人惊醒后,遂点起灯火凑近去看,他老婆手里拿着的竟然是一截手指。
那人越看越面熟,越看越心惊,最后低头看向自己时,才发现那截手指居然是自己的。
于是凄厉的尖叫声再次在那人的家里响起。
再后来那人在自家桌子上又发现了一张纸条:为人不诚者,小惩以警戒!
那人一怒之下将纸条撕了个稀碎,却也因此长了教训,第二日便去宜宾楼用尚还完好的那只手结算了银子。
那人叫吴能,自从那件事后,便一改往日经常为贪图小利而小偷小摸的坏毛病,自己也做起了卖茶叶蛋的小本生意,
没想到仅仅三年的时间,凭着诚不可欺的信念,生意做的是异常红火,宜州、下梁、燕山各地的茶楼、酒坊、杂货铺、典当行多多少少都有他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