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个人,布氏村(1 / 2)
我的那些玩伴怎么样了。任小天,你一定又破了很多案子吧?只是这个组织你千万不要再过问了,它的可怕超乎你的想象,如果警方有进一步的行动,这个组织可能还会屠杀更多的人来示威……孟叶,你该升职了吧?毕竟你有任小天这个得力助手……杨凡,你的侦探小说读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心得……杜依依,我让你承受了太多,我可能要食言了,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我可能再也不能回到你身边了。除非这个组织被端了,否则我逃往哪里都有可能被杀掉……
目前我仍旧留在遗龙团,这个老人绰号“遗龙”,他就是这个团的老大。我虽然被困在这儿,但是这个地方并不算小,这里也是有居民的,只不过这里的居民倒也不怕“遗龙团”,相反,居民和这个团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我想可能是一种交易。
这里的村庄叫“布氏村”,我有幸认识这些居民,这是一群可爱的人,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种植的是烟草,烟民所吸的卷烟就是经他们之手诞生的。
在这里待久了,我见识到这些烟草从生产到加工的过程,先是绿绿的嫩苗,长成后又被串成一串在炕房里走一遭,最后再经过一番挑选,那些叶片厚大,色泽均一较深无斑点的为上等,再经过切丝、卷烟,最后便成了烟民用来消遣的产物。
我也时常会帮这些烟农做一些铲土,烟叶筛选之类的活。人的一生总离不开劳作,正因如此,活在人世才有意义和价值。
与烟农打了交道之后,自然与烟农家的孩子也玩成了一团;当时还算合的来的有“小星”——是个长相酷似一禅小和尚的孩子;“顺子”——是个爱流鼻涕,喜欢找女孩子玩的男生;“大毛”——年龄比我小一岁,皮肤黝黑,身材偏瘦,身高和我差不多高。因为这群人中我的年龄最大,懂的道理也多,所以他们称我叫“孩子王”。
有些大学生来这里实习,因为我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教他们的技术也熟练到位,所以常常被这些烟农所称赞。
当然,我也常常受到一些责备;例如,我常会跟随一帮孩子去偷红薯,把那些红薯用泥巴涂抹一番,丢到火堆中去烤,过些时间扒出来将烧干的泥土敲碎,掰开来吃,香甜软糯。当然,也时常被他们拽去抓鱼,大毛是从不用手去抓的,他在路边拾一根结实的树枝,一端削尖便是很好的鱼叉。我们捉泥鳅从不费力气,找一个坛子放在离池塘有水的地方二十厘米处,坛口朝向有水的地方,在坛口与池塘之间搭一个很光滑的泥巴通道,再涂抹些香油便大功告成,泥鳅会顺着泥通道自动钻进坛子里的,一天之后便能收获半坛子泥鳅;炸泥鳅是受人青睐的,然而我们总不愿跑回家去,常在路边将得来的泥鳅烤一番,便是一种美味。
我们也会去喂小动物——羊,这里的羊什么都吃,西瓜皮、树叶、鸡蛋、小学生的作业本……看一只羊咀嚼食物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它们吃食样子不知为何我总想发笑。
偶尔我躺在床上想起我曾经的玩伴便会热泪盈眶,我知道和他们重聚的希望渺茫,然而我并没有放弃寻找线索。向大人询问组织的线索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他们和“遗龙”多多少少有些关系,若是被遗龙知晓了这件事就完了。所以我从这些孩子展开询问,因为这些孩子的秘密是不愿告诉大人的,况且我也比较信任他们。
一个夏季的午夜,那时人们也不嗜睡,一些老人扎成一堆在一棵古槐下闲谈,几个赤膊的汉子在一家店内喝酒、打麻将。我则将小星、顺子、大毛叫去池塘边向他们问话。
我问他们有没有见过或是听过一些奇怪的人或物。他们讲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都不是我想打听的。我便直截了当地问他们:“你们认不认识遗龙啊?”他们全都回答认识。
我又问他们:“你们知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大毛告诉我他是收购烟草的人。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问:“你知不知道他常去哪些地方?”
大毛想了一下道:“ktv、洗脚城、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