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巨头轻易拿捏(5 / 5)
“sir,早已停止后台录音、收集数据。这次的集体诉讼,明显用的是‘莫须有’的罪名。我敢肯定,他们没有证据。但经过新闻媒体炒作,一旦发酵成舆情,会让用户觉得我们的语音输入法不安全。”
史蒂芬呆了:“还能这样操作?这不是诬告吗!”
“sir,这只是民事诉讼,不存在诬告。如果举证不能,大不了败诉而已。”
“那他们的行为损害了我公司的名誉,是不是可以反诉他们?”
“sir,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有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不过,是否能胜诉,就得看证据。”
史蒂芬点点头:“看来就是一屁股烂账,你告我,我告你,最后浪费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伤害不到人,却能恶心人。”
“sir,对谷歌而言,只要法院立案,他们就胜利了。泼脏水的法门就成功了。最终真有可能伤害到我们公司。而且他们是在硅谷本地法院起诉,找的也是本地的律师。”
“家娃,都是一样的法院和律师,本地和外地有什么区别吗?”
“sir,根据我收集到的资料,问题很大。本地法院对本地企业,有天然的地域保护的潜意识。更重要的是,阿美利加的司法系统,同一个地区的法官和律师,很有可能是同一所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甚至很多法官在就职之前也是律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台上的法官,台下进行诉讼的律师,极可能既是同班同学,又有在同一家律所就业的同事经历。”
史蒂芬焦躁得摘下墨镜,太阳光很刺眼。
“这就没有办法了?家娃,我们也去硅谷,在本地找知名律师!”
“sir,已经来不及了。谷歌花1亿美元,打造了超豪华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分别来自硅谷本地所有知名的律所,根据律师回避和利益冲突原则…”
史蒂芬打断:“利益冲突原则?什么意思?”
“sir,就是同一家律所,只要有律师代理了本案原告,律所的其他律师就不能代理本案被告。”
“也就是说,我们没法在硅谷本地知名律所,找到律师代理我们的案子,是这个意思吗,家娃?”
“yes,sir!”
妈惹法克!
史蒂芬忍不住抓乱自己满头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