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节 后续的问题(2 / 2)
“首先这次的纸棉危机并不影响到供应,这个我们刚才已经说了:它只是一个原始粗糙的期货,囤积居奇不是一件事。建立国储当然是个有效调控市场秩序的手段。但是前提是我们要有货源。如果货源刚够生产,还怎么储备。所以拓展棉花的货源比储存棉花当下重要的多。在有了稳定货源后面,市场上剩余的棉花的量能撑起来储备,才有国储可谈。现在南洋、印度、东北亚的运力都有限,这些地方严格意义上也没有形成后来的棉花专业种植,棉花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都是不可知数,也不存在稳定的棉花供应方,所以国储短期内很难成型。而且国储一旦建立,又是一个巨大的班子,在储存背后,必然还有巨额的损耗,还得建立起一整套的盘库查库制度--恕我直言,元老院现在的国有粮食储备系统已经是力有未逮了。更不用说再增加一个棉花了。恐怕在棉花和很多大宗商品上,我们只能随行就市。毕竟17世纪没有大市场,也缺少规模规模化的经济作物种植园和采矿业。”
任佑梓接着说道:“为什么啥都要国储?如果工厂直接和种植园签订长协或者远期合约这类的,市场上的波动应该几乎没影响。经济上升期,一些小企业倒了没啥影响,很快就会有人接盘了。如果一定要给大家一个投机、套保的手段,那么还是要走正规期货合约的道路。实话说,就目前的情况,连期货市场都谈不上有多大的必须性。”
楚河补充道:“目前阶段要搞期货,主要方向还是应该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远期交易价格约定,而不是一步上期货交易市场――杠杠这东西一上六亲不认,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子。”
黎山和邹标被两人一番侃侃而谈完全给弄湖涂了,不过他们也想不出什么具体的反驳。毕竟他们不是来辩论的。
“好吧,你们说了这么多。那具体怎么个不干预法呢?”
“首先是禁止纸棉交易。然后清查目前市场上的栈单。没有商铺实体或者根本不是花布行业的,纯粹属于虚开栈单的,这属于经济诈骗,按照经济诈骗处理。购买了这种栈单的属于受害人,罪犯抓到之后追赃,按比例退换金额。当然,全部退换是不大可能的,只能算是他们买了个教训。”
不用说,且不论罪犯能不能抓到,赃款想全额追还更是虚无缥缈的事情。黎山苦笑道:“这学费够贵的!”
“不贵怎么能算是教训呢?”任佑梓接着说道,“确实是花布行发出的栈单,不管最后的行情如何。他们都是最后的承兑主体。到期要他们承兑。兑不出来的,按破产处理。这个属于经济纠纷。按照相应的法条审理判决就是了。当然我们会给他们一个机会,那就是和栈单持有人进行相关谈判,以一定的价格回收栈单--这就看双方的具体谈得如何了。”
“最后也是一场空,”黎山继续道,“又是一笔学费。”
“这个自然,投机本来就有很大的风险。”楚河说道,“纸棉实际上既没有合规的发行主体,也没有保证交割的保证金制度,完全可以按诈骗来定。只是这个问题不是一个期货的问题,实际是整个公司治理制度,财经制度都严重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问题。”
这个问题他已经考虑很久了,此刻倒把他的话头引了出来。
“例如现在大搞的公司化登记。实际上引入当代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却没有相关的公司治理要求。表见代理问题、股东权益问题、善意第三人问题、股权交易问题。全是大坑。
“其实和纸棉本身没关系,主要是这里金融风险开始冒头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应该适时反思当前广州的公司化改革。
“现在的公司化改革,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财团法人宗教法人啥的,其实在当前时空是非常危险的改革。
“有几个根本性的问题会埋下巨大的风险。
“第一个是大量的商事主体法人化之后,尤其是“有限责任”的引入,那相配套的破产清算制度在哪里。多重持股之后,在没有完善的商事登记和数据积累的情况下,如何穿透股权,如何找到实际控制人。相关的洗钱、避税、违法乱纪的风险会直线上升,尤其是官僚中如果搞起几层白手套,通过内幕交易或者干脆左手倒右手,公款改私利,就会变得非常难以查证。都靠蒸包局搞内部调查么?
“第二个,是借贷风险在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时空里,如果有抵押还则罢了,那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搞贷款诈骗怎么办。
“第三个,是商事登记数据不可能互通,基本出了广州就查询不出来了。那商事签约的身份问题怎么办?表见代理问题怎么解决?你说认公章认签字,这东西在明朝等于可以随意复制,如何解决。古代做生意是认人的,现在法人化之后,你怎么认办事员怎么认客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