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被母亲鞭打,一生痛的记忆(1 / 2)
“智哥,我不想和林立泽上法庭。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它是因为爱而存在。如今爱不在了,那就散了就行,没必要到法庭上,上了法庭,我觉得我在林立泽的心里就是一个悍妇一个泼妇罢了,算了。我不想再逼他了。”
“真的决定了吗?”
“我真的决定了,等我们的咨询结束,我就跟调解员说我的想法,我净身出户,房子给他,也不跟他去分什么夫妻财产。我觉得现在上法院之后半年提升自己,半年后再上法庭再去挽回他,我都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他要离就离吧。或许以后我会后悔,可此刻我不做这个决定,我觉得对不起自己,男人要走,就让他走。您说的我没有自信,是因为没有安全感才没有的自信,还是因为没有自信所以才没有安全感?”
“因为没有自信,所以没有安全感。而你的不自信是你从小到大的一些经历造成的。”
“我的母亲极度让我不自信,她认为我不应该站在人群中央,我不应该快乐,我不应该打扮自己…所以我一直认为没有哪个男孩子喜欢我,尤其是帅气的长的好看的男孩子,所以林立泽一追我,我就同意了,而且用情这么深,为他做了很多事情,既然现在感情淡了不在了,何必再苦苦挽回。我不想我人生第一次上法庭,是我丈夫送我上去的,太痛苦了。当我老时回忆起这段时光,都不美好了。”
过去的回忆就很痛苦不是吗?
顾念上小学二年级了,个子也长高了,对于审美有了自己的见解。在市里打工的姑姑给她买了几件新衣服,她可开心了。其中有一件玫红色毛衣最深得她的心。这是一件漂亮的毛衣。由玫红色的线,线里夹杂着许许多多的金色小亮线编织而成,在太阳的照耀下金光闪闪,仿佛秋日潺潺的流水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很是引人注目。毛衣胸前端坐着一只白色的小狗,它吐着舌头,活灵活现,就像真的在朝人扭动耳朵,伸着舌头发出“哈哈哈……”的声音,仿佛随时能从毛衣上跳下来似的。
顾念真的很喜欢这件毛衣,穿着这件毛衣,总能吸引别人的目光,别人总会问她:“这件毛衣在哪里买的,真好看!”这时她总会提高声音分贝说:“这是我姑姑在市里给我买的呢。”言外之意就是在村里买不到。
每天早上,朋友们都会在家里吃上母亲做的热乎乎的早餐再去上学。但顾念并不属于她们其中的一员,因为她的母亲早上起不来,不理会自己的女儿早上能不能吃得上早餐,吃什么早餐。夫妇俩都是晚上睡前把五毛钱放在桌子上。女儿起床后会自己梳头洗脸。短短的手臂不能够到后脑勺,只能用梳子随意梳几下,就当认真的梳了,用胶圈扎起马尾。小小的手并不能完全把头发梳顺,扎起来的头发永远都是要么左半边头蓬松凸起来像个包子一般,要么是后脑勺下方的几缕散发没有被抓住扎起来,零星的垂着。每天顾念都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去上学,遭到了其他同学的不少嘲笑。
那年冬天的早上特别冷,顾念梳好头穿好自己心爱的玫红色小狗毛衣,拿起桌上的五毛钱,偏头对里屋说:“妈,我去上学了。”自己背起书包准备出发。
“你穿外套了吗?”
“没穿,我穿了小狗毛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