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依米乐碎片(1 / 3)
乔伊斯想要继续问康纳依米乐碎片为什么这么重要,但康纳伸展了一下他的四肢,说,走,我们先去吃一顿大餐,我再详细讲给你们听。跟着这伙强盗的日子里,天天吃的都是猪狗食,我的胃难受死了。
于是他们三人先出了森林,找到了镇子上的一家饭馆。
康纳直接掏出一百第纳尔,让伙计把店里最好的酒肉统统都给上了一遍。
很快,十几道菜摆满了一桌。
乔伊斯跟阿依娜许久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食物了,乔伊斯毫不客气,一把抓起个猪肘子大啃了起来,嘴巴了塞满了肉,他还在连连含混不清的说,香,真香。
阿依娜先是矜持。后来也改为了大口大口的喝起美味的酱汤来。
但康纳抄起火腿嚼了几口,抱怨说,就跟吃蜡差不多。他又喝一口红酒,皱起了眉头,嗯,甜味倒是有,不过就像是白水里兑的蜂蜜,哪里有葡萄酒的风味。
乔伊斯把一只炸鱼塞进嘴里,一边连着鱼骨嚼着一边问康纳,
你平时都吃得这么挑剔?
我这个人没什么其他爱好,唯有喜欢美食而已。为了能吃到口味最地道的火腿,我可是专门花钱收购了一片森林。那里混杂着长有很多橡树跟松树。只要把幼年的仔猪放到森林里,它们每天就会吃林地里掉落的橡实,还有松树底部长出的松茸。等这样喂养了三年过后,选择体型匀称的猪杀掉,用地中海的海盐进行腌制,再挂在森林里风干。当然,风干时要派人昼夜不休的守卫着,以防止乌鸦或者猫头鹰过来偷吃。
但必须要在森林里头风干,这样才能让肉里夹杂着的那种带着松叶气味的妙不可言的清香。
说着,他小口小口的泯着自己杯里的红酒,皱眉说,要不是为了解渴,这种酒连我森林里养的猪都不会喝。
说着他漫不经心的把酒在玻璃杯里摇晃了几下,要能够挂杯的才算是称得上是红酒。当然要酿出好酒,跟葡萄的原产地,土壤,气候,还有当年的雨水多少都有关系。所以我才不惜花重金在波尔多收购了一个庄园。除了自己雇人酿酒,我还收藏了当地各个庄园丰沛年份的顶级红酒。等我们回到了普伦德隆,让你们尝一尝,你们就明白了。
喂!我说,你这家伙到底是多有钱啊?
这么说吧,极北之境海域最顶级的野生鱼子酱,我可以一年到头随便吃。
听不懂。乔伊斯摇摇头。
还有,专供国王的巴风特羊角宴,我也能花钱买来。
听不懂。
康纳只得说,依米乐碎片,这你总能听懂了吧。就是我们要送去维尔米尔的。这玩意儿很稀罕,我可是掏自家腰包给骑士团团足足捐赠了十二枚。
这玩意儿多少钱一枚啊?
三百万第纳尔。
三百万!乔伊斯不由得吐了吐舌头,这玩意儿很难搞吗?他在心里暗想,要是捕手团的人去弄依米乐碎片,那不比抓绿龙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