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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被盗,向某平台派发律师函的通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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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笔者的书好不好,外网阅读量说话,单章万次以上难道说明不了问题?

某平台看不上,自有人欣赏不是?既然有读者,何怕没出处?

另外再次申明,笔者的这部小说,某平台只发出来百多章,还是一部新书。并且为了建立相应的ip,笔者在试发文时,就花了大代价,专门做了作品认证的,截图也发给了某平台的客服!

因为是历史类爽文,迎合大众为目的,多少有点无厘头,或者搞笑,但这是目前市场的需求,要写古体文,笔者不说其他,光每天作于某平台的诗社古体诗,每天十首,甚至还有个人发表!

可是怎样把古体文笔,融入大众文化中,笔者也下了一番功夫,虽然青涩,但收效不错!

回归正题,既然笔者的作品是从某平台转发出去的,那么这就属于某平台违约,违背公众平台协议,那么笔者为了维权,只能给某平台派发律师函了!

转发平台,人家肯定是网络协议的是不?笔者找人家,那是隔靴搔痒,只能找源头了不是?

接下来,希望某平台妥善处理此事,尽快让转发网站下架笔者作品!

因为笔者既然不能签约某特大平台,不够资格,那么笔者只能找那些臭味相投的小门小户耍耍了不是?如果因为某平台的转发问题,导致笔者作品签约受阻,造成的额外损失,那么第二封律师函也会拜送其手了!

言尽于此,萍水相逢,咱们江湖再见!

最后,建议某平台,对于这种肆意窃文的事,某平台为何不开通单章收费制度呢?也就是作者的作品,在达到一定字数,一定目标后,赋予作者发收费章节,这不但保护了作者的权益和利益,同时对某平台的一些操作,更加如鱼得水不是?

最起码那些窃文网,除非技术流,否则,有人想转发的话,不是一目了然?更别提扒文了……

网文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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