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京城事变(1 / 3)
林榆向杨夫人解释了一番小丫头的来历,这才让林母相信自己并没有拐人家的孩子。
“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杨夫人嗔怪儿子一句,便招呼起小姑娘:“沫沫是吗?来奶奶这儿。”
小姑娘颠颠地扑向林母,被杨夫人稳稳接住,在林母怀里撒娇卖痴起来。
“用了饭没有?用了就换身衣裳去见你老子。”
杨夫人有了小丫头便把儿子抛在脑后,随口吩咐道。
谷雨带着林榆兄弟三人去换了齐衰服,本来林嘉林晞二人与林如海已是出了五服的同族,并不用守孝,只林嘉道:
“老爷待嘉如亲子一般无二,如今二叔家婶母过世,哪里能不尽孝?”
谷雨问过杨夫人,这才罢了。
依据本朝律法:
子女为父母皆是斩衰三年(二十七个月,媳为姑舅,妻为夫亦是斩衰三年。夫为妻、子为出母、嫁母齐衰杖期。为祖父母、叔伯父母、在室的姑母、姊妹、兄弟、侄等齐衰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五月,为高祖父母齐衰三月。
齐衰是守孝一年,其实也就是九个月,杖期是说服一年孝期(九个月且拿着拐杖,表示特别哀痛。在室的姑母乃是指已经订婚还未出嫁,或是被休回娘家的姑母。
似贾敏这般嫁到了林家的出嫁女,贾家贾宝玉这一辈的子侄是不用为其守孝的。
若是有心,平日里穿着素净些也就是了。
再或是如林嘉、林晞这般,被林父林母扶养长大,虽没有记入族谱,却如同林家亲子,为贾敏服齐衰不杖期也是有的。
当然,这只是大雍朝的律法,管不到其他朝代的规矩。
按照规矩,林榆三人作为子侄,要为婶母贾敏服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九个月。
作为丈夫的林如海为妻子贾敏服齐衰杖期(九个月,当今特特降旨夺情,准了林如海一月假期为妻子筹办丧事,维扬盐政诸事仍由林如海处理。
林榆兄弟三人换过衣服,先去祭拜了婶母贾敏的灵位,便由谷雨带着往书房去。
此时林长江兄弟二人俱在书房,杨家长子杨桦身着素净衣裳,帮着招待些宾客,也还没回京。
林榆三人来到书房时,林长江兄弟二人并杨桦正商量着扶贾敏的灵柩会姑苏祖地安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