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反其道而行之(2 / 4)
下面由第三人陈述事实或宣读诉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跟我儿子的关系一直很和睦,从來没吵过架,现在我退休了,老伴也去世多年,根木没有什么生活来源,我儿子根木不可能不养活我的,所以我请求分这十万块钱里面五万元。
当庭陈述结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第x条第一款和《最高市法院关于民事诉公证据的若干规定》第x条之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质证
先由原告提供相关证据。
现向法庭提交户口本及结婚证,以证明我方当事人与他确系夫妻关系
被告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有无异议?
没有
第三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有无异议?
无异议
下面由被告出示其他证据。
我有以下两组证据要向法庭出示:
第一组证据是林南在医院的工作证
证据来源:东江市第一医院入职档案管理
证明的:林南是一名真正的心理医生
第二组证据:第三者1万元是原告丈夫自愿给的
证据来源:公证处
证明的:第三者可以得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