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穿越(求收藏求推荐)(2 / 2)
《诡秘之主》作为乌贼娘最出彩作品,罗尔斯自然是拜读过的,也曾设想过自己能服食魔药,只要不是“魔女”,“深渊”那几个“恐怖”途径的魔药。
就算是“母亲”和“月亮”途径的自己也能接受,毕竟罗尔斯并不想往上走太远,越强大就越疯狂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可无论怎样,罗尔斯从来没有想过要穿越到这个世界里来,在其他世界里穿越者尤其是知道剧情的穿越者是及其幸运的,那意味着整个世界的秘密宛若一丝不挂的少女,任你蹂躏。
可在这个世界知识是有毒的,越是含有秘密的知识就越危险,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到现在罗尔斯还心有余悸,在了解到自己所处的世界后,那些在他脑海中闪过的一个个秘密与阴谋足以让他爆头或者畸变成为怪物。
不过在罗尔斯提心吊胆几天后,发现自己身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就明晓了自己身上应该有能阻隔内心秘密的存在。
可在罗尔斯穿越半个月后,却仍然没有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存在,索性也不在思考这件事。
他现在完全是属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爱咋地就咋地吧。而在这半个月里,虽然在这件事上没有进展,但他也摸清了自己这个身体的前身的秘密。
罗尔斯·阿德里安,今年二十三岁,毕业于廷根林肯律师学院,父亲梅森·阿德里安两年前因心脏病去世,留给前身一笔丰厚的遗产。
其中包括七千镑以上的存款,贝克兰德房产三套,廷根房产一套,迪西海湾一套度假别墅以及梅森毕生的心血——阿德里安律师事务所。
而前身也很努力,先是以优异成绩提前五年从律师学院毕业,然后飞快成为大律师,打赢了多起诉讼。
不仅成功接手了因为梅森的去世而有些人心不稳的律师事务所,还使得事务所名声大振。
但这些仅仅是前身明面上的东西,否则罗尔斯就可以喜滋滋地接手前身所留“遗产”,最多不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安心发展事务所就行。
正因为前身留下来了一堆麻烦,所以罗尔斯才不得不去继续当律师。
前身并非是一个普通人,而是服食了序列九“律师”魔药的非凡者。这也是为什么前身能提前五年从律师学院毕业。
而一般人需要在律师学院就读七年才能顺利毕业,还要当一年的实习律师。
后者更是因为前身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老板直接选了一个工具人,又通过梅森的关系,加之捐了一大笔资金给律师协会才顺利跳过。
这些并不是很麻烦,麻烦的是魔药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