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征蓬出汉塞(1 / 3)
这是一座小镇,这座小镇,名唤鸣沙镇。鸣沙镇,没有多少户人家,大半以耕作为主,农家朴实,靠双手,凭劳力养活一家老少,知足而常乐。鸣沙镇不大,可是相当热闹,如果扳手指头算算,鸣沙镇的酒肆、客栈,一双手十个指头就数不下来。
这一天,时方正午。虽然已届枫叶遍红,丹桂飘香的季节,但白天里,高悬的艳阳依然炙热逼人。由朔方出镇,直通官道的那条小路上,尘土足有寸厚,偶然一阵风过,能卷起弥天黄雾。
加上这正午艳阳,这条路上,已是行人绝迹,别说看不到一丝人影儿,便连飞鸟也难见一只。本来是,大热天的,谁在这时候赶路?这时候,谁要不是抱着一壶凉茶,拿着一把薄扇,倒在树荫下打盹儿,便是躺在那屋檐下的凉椅上乘凉。
于是,那高悬的艳阳,尘土厚积,空荡荡的道路,那路旁被艳阳晒得发焦的老树,还有那光秃秃的枝桠……这一切一切,构成了一幅静的画面,可惜,这幅静的画面,不能维持永久。突然,随着热风,飘送过来一阵既缓慢又轻微的得得蹄声。
就这阵得得蹄声,划破了这幅静的画面,也划破了这寂静,空荡的一切……蹄声,来自西南那条官道上,随着这阵划破寂静的蹄声,那西南方天边一线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白点。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渐渐地,小白点越来越大,越大也就微微地显得有点黄意。接着蹄声也越来越清晰了,那带着黄色的白影,也就清晰地呈现在视线之内,那是一人一骑。马,是匹罕见的异种龙驹,毛色白里带黄,昂首踢腿,迎风轻嘶,并未因长途跋涉,千里奔驰,而失去丝毫神骏。
马鞍上的人儿,却是位面色金黄的白衣书生,他,人鬓剑眉轻皱,双目呆呆前视,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因之,他懒得拂去那一袭雪白儒衫上那层淡淡黄尘,其实,拂也没有用,刚拂干净,待会儿一阵风过,准又立刻布上了一层新的。
这书生,孑然一身,别无长物,不但是没个行囊包裹,便连个读书人起码具备,那长年不离身的书箧也没有。你说他是走遍名山大泽,尽览古迹胜地,探幽寻胜去玩儿的吧,他不该眉锋轻锁那一股愁。要说他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外游学,以广眼界,以增见闻的吧,他却又没带行囊,包裹,书箧。所以,一眼看上去,很难断言他是干什么去的。
有人说,读书人都有点儿痴傻劲儿,如今看看,是一点儿也没有错,大热天里,谁在这时候赶路?
就偏偏只有他,头顶着炙热逼人,能晒出油来的大太阳,冒着热风,浴着热风,浴着漫天黄尘,而且是策马徐徐缓缓地行进,似乎一点儿也不急,一点儿也不热。
不信你看,那匹神骏坐骑的身上已见了汗,而他先生身上,脸上,却点滴汗渍不见,八成儿是读书读出了修养,心静自然凉。转眼间,这一人一骑到了官道分岔口,往左的一条小道,便是直通小镇鸣沙镇内。
书生,他犹豫了一下,随即一抖缰绳,带转坐骑,转入通向鸣沙镇这条小道。就在这时候,他这一人一骑适才出现方向的官道上,突然尘头大起,蹄声大作,两匹高头健马快如闪电飘风疾驰而来。先来的慢,后来的快,转瞬间,两匹高头健骑,也来到了官道分岔口上,马头一偏,下了小道。
后面健马快似电,书生却是头也未回,缓缓地将坐骑带向一旁,让出路来。适时,两匹高头健骑已追上书生,铁蹄卷起阵阵尘土,风驰电掣般自书生身旁掠过。任它黄尘弥空,洒了一身都是,书生仍是低着头,策马缓行,连眼皮也未抬一下,别说弹拂了。
马壮,那两匹高头壮马上,人也似两尊铁塔,是两个腰带长剑,气宇轩昂的锦袍大汉。
就在这两匹健骑擦身而过的刹那间,两名锦袍大汉中,突有一人发出一声轻噫,一阵马嘶起处,二大汉同时勒马控缰,两匹健骑一齐飞旋,人立即而起,好精湛的骑术!
接着,又一声带着嘲弄的轻笑:“背影儿有八分像,前面嘛,十足的窝囊穷酸!”话落,健骑前蹄着地,泼刺刺洒开,飞驰而去。
不知是因为又一阵黄尘迎面,抑或是那句令人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话儿,书生皱了皱眉。但那只是皱了皱眉,不错,读书人虽然个个呆痴,迂腐,却都有着一份难得的好涵养!本来嘛,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就是要知书达礼。
鸣沙镇,忘忧客栈。
先前发话那人噫了一声,道:“往日老兄杀人不眨眼,今天怎么连逗乐儿寻寻开心都心软如棉?难得,难得,行,冲着你啦!”
“叭”地一声,酒壶砸在了桌子上,杯盘一阵猛跳,引得人人注目,那人又拍着桌子大叫:“喂,伙计,爷儿们不给钱是什么的?快拿酒来,慢一步小心你们的脑袋,惹得爷儿们不舒服,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