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到达目的地(1 / 3)
第二天上午,万里无云,天高气爽,是个赶路的好时候。
此时此刻,洛绝一行人正坐在韩战的羽山金雕背上,沿着公路快马加鞭飞往北荒军团的大本营:镇关山
羽山金雕是风系,金系的将阶高级种族异灵,这只的战斗等级达到了帅阶低级。体型庞大,身高不下五十米,全身覆盖着甲片般的棕黄色轻羽,背部的两对翅膀遮天蔽日,山峰般的鹰喙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座天上的山峰。
无论是种族等级还是战斗等级,达到将阶的异灵成年后基本都能够统领一个族群,为祸一方。就像曾经在亚城一带肆虐多时的山魈狼魔,虽然实力在同级别中不算太强,但依然让亚城的御灵协会感到很头疼。
而像羽山金雕这种在将阶种族异灵都称得上强大的异灵,甚至有能力统领一个规模接近部落的大族群,可以轻而易举毁灭亚城这种小城市。
可现在,如此强大的羽山金雕却被当成了交通工具,全无族群之主的威严。
但有一说一,羽山金雕作为交通工具确实是非常棒的存在。不仅速度极快,钢体般坚固的轻羽在平时也很柔软,而且它还可以操纵气流在周身形成一层风罩保护背上的众人。就连四人中最弱的洛绝也可以自由活动,乘坐的舒适感绝对的五星好评。
而它自身强大的实力更是可以轻易威慑可能栖息在沿途的一切异灵。
从清晨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整个旅途顺风顺水,配合上羽山金雕的速度,飞过的路程甚至比他们三天走过的路程还多。
在这三个小时里,地表的一切都像流水般从羽山金雕身下掠过。地形也在飞速变化,曾经的平原被连绵不绝的山丘,高地,峡谷所取代,上面的植被也稀疏了很多。这是从北荒中部脱离,进入北荒北部的标志。
但高处的风景远没有洛绝手里的玻璃瓶对他有吸引力,玻璃瓶中装着一层闪耀着绿光的粉末,只要轻轻摇晃一下,里面的粉末就会在玻璃瓶中飘荡起舞,好似田野中的萤火虫,又好像满天星辰。
此刻,洛绝正在回忆昨天的解刨过程与敖丰当时的讲解。
……
当初听到敖丰只拿砍刀和斧头就要解刨时,洛绝其实满脑袋黑线。毕竟就算再无知,洛绝也知道解刨是一个精细活儿,只拿砍刀和斧子解刨,那就是拿擀面杖绣花,简直离谱。但很快洛绝就认识到:这场解刨拿砍刀和斧头就足够了。
虽然程度有所不同,但每一种绿皮蛮族都是“皮糙肉厚”这四个字的生动注解。哪怕进行解刨的是两个可以徒手杀死异灵的怪物,精细的手术仪器也根本破不开绿皮蛮族的厚皮。
而破开皮肤后,还有强健坚韧,可以像海绵一样吸收冲击力的肌肉,与硬度堪比金属的骨骼。还是砍刀和斧头好用,至少可以大力出奇迹。
而且对绿皮蛮族的解刨也不需要做到精细,因为它们的内脏器官实在少得可怜:一颗心,两个肺,一个牛一样的胃,一对尺寸不大的肾脏。而这些器官则被浸泡在一种夹杂了白色与绿色的浓汤中。
敖丰说这些浓汤内部全身真菌,可以代替了绿皮蛮族的很多器官来维持生命。除此之外绿皮蛮族体内和体表,没有任何额外的东西。
这个结果让洛绝有些失望,毕竟绿皮蛮族这个种族看上去是那么的简陋,就连洛绝曾经吃过的野兔看着都比它精致复杂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