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七章审问陆尚书(1 / 8)
众人朝着那个东西看去,一只木簪,上面是映山红的花朵,雕工粗糙,但是时间久远。
“桃木簪?”
李四郎的额瞳孔不由一缩,连忙把那桃木簪抓在手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眼里全是惊慌,“这东西你从哪儿来的?”
方爷爷指了指自己的腿,“我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腿瘸了,回来找不到自己的家人了,就靠乞讨过日子。
十年前的一个春天,我要饭到了丽春院后门,一个姑娘哭求我抱走的孩子。
她当时伤心难过很久,给了我一些碎银,让我不要问她姓甚名谁,只说,让我抚养他长大。”
“这木簪也是她给你的吗?”
“当然不是,我曾经是侦察兵,路过某地留点东西是我的习惯,我当时就是脑中灵光一闪,害怕这小子长大了要寻根,就从那小娘子的头发上顺走了一根木簪。”
听了方爷爷的话,季友之眉头就不由一皱,问道,“丽春院那种地方的小娘子,身上的银钱应该不少,手势也不多,你为什么偏偏顺一根木簪?”
方爷爷是轻笑了一下,“真不愧是季神捕,你既然能问出这样的话来,想必你也知道,一个女子身上穿金戴银的,却还要把一根木簪插在了头上和一堆金钗发饰放在一起你不觉得奇怪吗?
在那种地方的姑娘,大多数都是苦命的,不是家境贫寒就是犯事儿的官家姑娘,她把一支木簪视若珍宝的带着,定然是这只木簪才能证明她的身份之物,所以我就顺走了这只木簪。”
方爷爷说完了这话,不由抬头去看李四郎。
此时的李四郎已经滑落了泪水出来。
李家有四个儿子,那是现在的李家,然而李家曾经也是有姑娘的,只是那姑娘年满十四就被卖了。
卖她的是她的亲娘,而这只木簪,是她娘的,而她记得,娘卖人的时候,正好是在十二年前,那时候的他八岁,他躲在了房门后面看着大姐跪求母亲,让她带走了母亲的木簪,从此她就和李家再无瓜葛!
母亲为了十五两银子,木簪给得很爽快,让他们的长姐跟着人牙子走了。
后来大哥从学艺的武馆回来,听说了这件事就和母亲大吵了一架。
他差点就和娘断绝了关系!
后来大哥离开了,就就很少回来,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回来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直到六年前,突然有一天,他带回来了一个女人,那女人瘦瘦小小的,身体很不好,肚子里有了孩子,大哥说他是自己的嫂子,让娘帮着照顾她和她肚子里面的孩子,他要去西边参军,留下了一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