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诉状(2 / 2)
刚才的言语间,他感受到了眼前这个女人的坚定,虽然说的话不多,但每个字都很坚定。
李磊被刘晓琴的态度感染到,如果,母亲当年也有这样的态度,那么,他们的日子会不会过得轻松一些,心里留下的伤,是不是也可以早日愈合。
李磊了解到,刘晓琴与徐成并没有领结婚证,只是办了婚礼,属于事实婚姻关系。
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常见。大多数农村人觉得,婚礼是必须有的,只有办完了婚礼,男女双方才算正式结为夫妻。而结婚证那一张纸,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所以,刘晓琴离婚的事情也不难,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李律师,刚才你说到孩子,能争取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吗?”刘晓琴最关心的是孩子,说话的中心也是一直往孩子身上绕。
“我刚才也提到了,这个,咱们只能尽力争取”,说到抚养权,李磊说得没有底气了。
他心里知道,刘晓琴现在的情况,要争取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难度很大。
“开庭前,会再做调解,我们尽量争取,根据男方的态度,咱们再商量。”
刘晓琴他们从李磊家出来,来到了法院,去见常玉梅。
都从未经历过这些,他们只能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而李磊,则开始在家里写诉讼书。
到了法院,刘晓琴见到了常玉梅。
看着眼前的两人,常玉梅一时想不起来这两人是谁。
“玉梅姐,我前天来过,您让我带我女儿过来,今天我带着她过来了”
刘云生的话,让常玉梅的记忆被唤起来。
刘晓琴把上午对李磊说的话,又说了一遍。只不过,常玉梅和李磊询问的方式并不同。
刘晓琴知道,今天她来见的两个人,是她的希望,他们可以带她走出火坑,她要紧紧抓住这两根救命稻草。
常玉梅说话声音温柔,在此刻的刘晓琴看来,她像是一个大姐姐。
于是,在常玉梅面前,刘晓琴的泪腺也被打开了,眼泪止不住往下掉。
虽然常玉梅说的和李磊说的差不多,可在刘晓琴听来,常玉梅的话有种神奇的效果,给了她信心,让她相信,可以带着孩子们离开徐家。
下午,刘云生去李磊家取回了诉状,虽然他们不懂诉状是什么,但他们知道,这张纸,是刘晓琴离开徐家必须的钥匙,用这把钥匙,才能打开新生活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