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孩子(1 / 3)
庭前调解,毫无意外,并没有达到调解的效果。
徐家抓住了刘晓琴想要孩子的心理,不放孩子的抚养权,想以此让刘晓琴死了离婚这条心。
“想离婚可以,孩子必须留下”
回去的路上,庭前调解时,徐家人的这句话,一直在刘晓琴脑子里回绕着。
李律师和常法官和她聊过,说是以她现在的情况来看,去争取孩子们的抚养权,可能只能争取到三女儿的抚养权。
因为她现在没有工作,而她有没有办法提供徐成打骂她和孩子有效的证据,她要想让孩子们都跟着她,太难了。
开庭时间还没定,但李律师已经在搜集相关的证据了。刚才李律师和她说,让她的大女儿写个东西,说一下自己想跟谁。
大女儿徐芳虽然还不足8岁,但李律师想让刘晓琴把孩子的想法写下来,等到开庭时,可以作为参考,以此来争取抚养权。
“我!这儿是斜钩,斜钩!我也不会写了?这么简单个字写不出来?”
夜已深,长沟村也早已进入沉睡时刻,偶尔会有几声狗叫打破这宁静,然后引来更多的狗叫。一阵热闹后,长沟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可在这宁静的小村子里,刘家却有一盏灯亮着,灯光下传出一阵骂人声。
灯光下,一位母亲正在辅导着女儿,像是熬夜写作业的孩子,正在被母亲责骂。
“妈,我能写好,你别生气”,刘晓琴的大女儿徐芳边哭边写。
刘晓琴吃完晚饭,就领着大女儿写意愿书,她拿着几张烟盒纸,让女儿先打个草稿。
可女儿就是写不好,短短几句话,一晚上了,她还没有写出来。
刘晓琴忍不住,用手边的扫炕笤帚打了女儿的手。
“我再写一遍,你看着写!写不会别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