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那个男人(2 / 3)
不见面,热热从来没有想起过他,仿佛他已经从人世间蒸发,她习惯了他的缺位。
不见面,他亦可以自我麻痹,儿女自有儿女福,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
而重逢,这一刻,这一眼,将所有的妥协和自我安慰击得粉碎。
本能,让他们彼此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眼,足以让时空停滞。
“你们别想打她的主意,这是谁的天下?你们别想乱来!”阿梅的声音颤抖了,热热是她的软肋。
“我们不乱来,我们不会暴力催收的,我们过来只是想告诉你们,赶紧还钱,否则,我们就把你们千金和沪煌大公子谈恋爱的消息捅出去,到时候,你们的金主靠山乘龙快婿就飞走了,跟这个损失相比,是还钱呢还是还钱呢,你们看着办吧。”
这招忒狠了,像一把匕首,还是带着血槽的那种顶级军刺,已经明晃晃地摆放在了各位的面前,看似让人去选择,其实没得选。
世界上的所有谈判都不是均等的,但凡是势均力敌,任何一方都会幻想吞下对方。
平等只是一个假象。
谈判,只有在死局的时候发生,也就是一方胜券在握,另一方僵而不死。
一个等不了,一个耗不起。
显然,讨债团伙是胜券在握,他们一点也不着急,就跟一群鬣狗在对付一只落单的狮子。
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又能不越线,已然成为这个时代通行的法则,鬣狗不会自省。
是什么可以让他们气定神闲?没错,是资本。
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
在街角的城市夜晚,那种嘈杂为背景的环境中,在这几人围成的圈圈中,却仿佛给静音了一般,有一种暴风雨欲来之前的静谧。
这对父女依然在对视,也许他们想起了曾经的幸福时刻,也许,他们心中布满了遗憾和愤满。
这个时候,人是开不了口的,全因为空白格太多,语言已经无法组织出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