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新章程(1 / 3)
诸王在武英殿闭门商议了一整日。
其实也算不得一整日。
刚刚商议了一个时辰左右,很多王爷已经退出商议了。因为如蜀王才十三四岁,虽然聪慧,很多事情不能理解。如鲁王,年纪不小了。但是荒唐走板,蜀王尚且能成为一个很好听众。但是鲁王就不行了。他根本坐不住。
真正留下来的,是太子,秦王,晋王,燕王,齐王,潭王,楚王这些成年皇子。
几个成年皇子虽然年少,但都是治国之才,又关系到自己的利益,更是锱铢必较,好在太子作为长兄,镇得住场子,同时太子对兄弟们也不错,并没有要占弟弟便宜的意思,反而给出很多的承诺。
即便如此,也商议了几乎一整日才算是给出一个方案出来。
太子就带着这方案来找朱元璋了。
朱元璋细细看来。
第一条,就是保证太子的利益,那就是大明传统关内地区,不准分封。以及分封的亲王,要么今后转移到关外的封地。或者回到京师,只领俸禄,不掌实权的富贵闲人。
这其实在保证太子的利益的同时,避免了朝廷与藩王之间的冲突。
其实,而今大明士大夫们,目光短浅。这些藩王都分封出去之后。估计他们也没有心思去管这些藩王了。
第二条,就是藩国自主权。
如果第一条是保证太子的权力,那么这一条就是保证藩王的权力。藩国内务都是自理的,朝廷不得干涉。一般来说,除非国中生乱,朝廷不能干涉。
至于什么是国中生乱,下面是有细则的。被外敌灭国。有权臣篡位,或者子嗣互相残杀等等。
第三条,朝廷与藩国之间的关系。
这一条就比较复杂了。藩国有朝贡的义务。而且朝廷的一切关系,在藩国都要承认。比如,一个人在大明是秀才,有秀才功名。那么他去藩国,秀才功名藩国也承认。但是藩国的人才,如果想有秀才功名,必须来大明考试。等等。
而且在战争,外交等方面。藩国也接受朝廷指导,服从朝廷大局。
第四条。藩国之开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