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不为杀人,而为救人(1 / 3)
“我等今日来,一是来感谢侯爷举荐之恩。二来,是想请教侯爷关于这次修改大唐律的想法,不知我等应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茶喝,该客套的也客套了,是该说正事了。
姬松摆摆手,示意他们坐下说。
“本来这些事情应该在你等上任之后再说的,既然你等今日问起,那我就说一下。”
他沉吟片刻,道:“想必你等也知道,秦汉律法大多是严刑峻法,百姓畏惧多于认同,一旦犯事就必定无法挽回,只能一条道走到黑,甚至被逼之下铤而走险,良成更大的祸事!”
“加上三国两晋和北狄霍乱中原,更是使用残酷的刑法,想用严刑峻法让百姓畏惧,不敢作乱。但你等你也看到了,虽然能起一时之效,最后却都将形同虚设。”
“前隋继承秦汉道统,就连刑法也是一脉相承,虽摒弃一些残酷刑法,但总体上来说还是过于严厉。”
狄知逊和裴弘献点点头,也认同这点。他们都是从底层走出来的官员,对于一些因为刑法严厉造成的悲剧一清二楚。
虽有心改变,但国家律法在前,很多时候都是有心无力,只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现在能从根底上改变这种现象,他们当然乐见其成。
姬松继续说道:“所以,这次的律法修订,在一定程度上要杜绝严刑厉法,在罪名不大或者因为牵连而导致的罪名,要尽量做到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使其彻底走上绝路。”
“另外,关于断指,割鼻,刺字等肉刑要坚决杜绝。可以改做监禁,流放,或者执行劳役,并且要有一定期限,不得苛待等一系列刑法,这些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侯爷,这样是不是有些”
狄知逊有些犹豫道。
“有些宽松了?”姬松笑道。
看到狄知逊点头,他笑道:“这样,咱们举个例子。”
“就好比有一伙贩卖幼童的人贩子,有一天被官府发现,但是由于刑法过于严厉,只要被发现他们贩卖幼童,就是十死无生的结局,甚至还要牵连家人。”
“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杀了,死无对证之下当然无法定刑”